我们税务所在审计中发现,已付工程款存在长期挂账现象。如某建设单位截止2011年末,已付工程款挂账金额12911.62万元。已付工程款按工程实施年度分析,其中:21.73% 为支付2008年及以前年度工程款,15.7%为支付2009年度工程款,34.87%为支付2010年度工程款,27.7%为支付2011年度工程款。 已付工程款长期挂账弊端多。一是经测算已付工程款应缴营业税及附加442.87万元。但由于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及时索取发票,取得工程款的相关施工单位尚未缴纳上述税款。二是已付工程款长期挂往来,实际已形成支出的预付工程款不能结转支出,不能反映真实工程收支及结余情况。三是部分建设项目已竣工交付使用,但尚未结算。工程结算不及时,实际工程造价不确定,如果出现相关人员更替等原因,往往会出现资料遗失、记忆模糊,造成一些事项无法核查、责任不明,容易形成损失。 工程款支付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点环节。对此,审计建议:建设单位应严格实行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制度,加强建设项目工程款支付管理,工程款支付凭证必须合规、规范,对不按规定提供发票的施工单位不予支付工程款,杜绝已付工程款长期挂往来现象,合理控制和调度资金,全面、真实地反映工程收支及结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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