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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售房送车、家电等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3-23 09:51
  • 签到天数: 33 天

    [LV.5]常住居民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3-11-27 09:14:0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房企这一活动财务如何处理账务及涉税。1、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范畴直接入销售费用 2、视同销售缴增值税  3、混合销售交营业税     知道的同行给个具体明确的答复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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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5-3-5 13:45
  • 签到天数: 116 天

    [LV.6]常住居民II

    2#
    发表于 2013-11-27 10:57:40 |只看该作者
    营销上可以买一赠一处理,但财务上不能这么处理。
    规范这做法是:
    售房按“房价-车价”签订售房合同,并按此金额开具发票;
    车价款部分,做为其他应付款处理,属于代付性质(毕竟车要过户到业主名下);

    有些房开公司非常NC,不动产发票按房价+车价开具,将来土地增值税清算时,车价是不能抵扣的;按最地土增税率算,将损失车价×30%的税款。另被国税查到,还面临着要被补征增值税的风险;同时也将汽车销售公司拖入涉税风险的泥沼。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12-25 16:07
  • 签到天数: 1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3#
    发表于 2013-11-27 15:32:02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3-6 11:19
  • 签到天数: 1110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4#
    发表于 2013-11-27 16:35:28 |只看该作者
    回答得好!!!!!!!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9-30 14:44
  • 签到天数: 23 天

    [LV.4]偶尔看看III

    5#
    发表于 2013-11-28 14:56:16 |只看该作者
    代扣个人所得税吗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5-8-24 15:10
  • 签到天数: 45 天

    [LV.5]常住居民I

    6#
    发表于 2013-11-29 09:22:00 |只看该作者
    分开核算,一方交纳营业税,一方交纳增值税。同时还要代扣个人所得税。这是兼营行为,必须分开核算。国税函2008 875号文件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3-23 09:51
  • 签到天数: 33 天

    [LV.5]常住居民I

    7#
    发表于 2013-12-4 09:29:10 |只看该作者
    谢谢 贺雪峰    我稻草人   我自己赞同贺雪峰的观点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9-30 14:44
  • 签到天数: 23 天

    [LV.4]偶尔看看III

    8#
    发表于 2013-12-7 21:07:31 |只看该作者
    个人所得税还有筹划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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