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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退房是否可以退契税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20-6-21 14:42
  • 签到天数: 19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3-6-27 15:34:5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退房是否可以退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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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20-6-21 14:42
  • 签到天数: 19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2#
    发表于 2013-6-27 15:55:14 |只看该作者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期房退房手续后应退还已征契税的批复   


    --------------------------------------------------------------------------------

    国税函〔2002〕622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2-07-10
       
    字体: 【大】 【中】 【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你厅《关于对办理期房退房手续后是否可以退契税的请示》(新财农税〔2002〕1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按照现行契税政策规定,购房者应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之前缴纳契税。对交易双方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由于各种原因最终未能完成交易的,如购房者已按规定缴纳契税,在办理期房退房手续后,对其已纳契税款应予以退还。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0-29 12:20
  • 签到天数: 303 天

    [LV.8]以坛为家I

    3#
    发表于 2013-6-27 16:16:09 |只看该作者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关契税问题的通知〉〉(2011年32号)规定: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纳契税。
        国家规定是这样的,可实际在工作中一般都不退还已纳契税。你可以跟税务局协商能否抵扣以后的契税。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5-10-13 17:06
  • 签到天数: 89 天

    [LV.6]常住居民II

    4#
    发表于 2013-6-27 18:03:13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中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7-12 16:45
  • 签到天数: 17 天

    [LV.4]偶尔看看III

    5#
    发表于 2013-6-27 20:40:45 |只看该作者
    参见 财税 2011 32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7-12 16:45
  • 签到天数: 17 天

    [LV.4]偶尔看看III

    6#
    发表于 2013-6-27 20:42:05 |只看该作者
    契税是产权承受方缴纳 一般为个人 抵顶以后?这说法 有点问题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7-12 06:37
  • 签到天数: 450 天

    [LV.9]以坛为家II

    7#
    发表于 2013-6-28 05:41:09 |只看该作者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关契税问题的通知〉〉(2011年32号)规定: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纳契税。
        国家规定是这样的,可实际在工作中一般都不退还已纳契税。你可以跟税务局协商能否抵扣以后的契税。
    我再加一分,中级会员的脚步近点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4-9-15 10:36
  • 签到天数: 66 天

    [LV.6]常住居民II

    8#
    发表于 2013-7-12 11:27:21 |只看该作者
    好复杂 没看懂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7-29 14:05
  •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9#
    发表于 2013-7-29 15:42:55 |只看该作者
    回复,学习……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发表于 2013-8-5 17:36:08 |只看该作者
    答:完税后办理退房的情况有两种:一是已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但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二是已签订合同,并办理了房地产权属登记。
      第一种情况,原则上给予办理退税,但也有例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期房退房手续后应退还已征契税的批复》(国税函〔2002〕622号)规定,交易双方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由于各种原因最终未能完成交易的,如果购房者已按规定缴纳契税,在办理期房退房手续后,对其已纳税款应予以退还。但其中有例外的情况,即购房人以按揭、抵押贷款方式购买房屋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抵押贷款购买商品房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613号)规定,当购房人从银行取得抵押凭证时,购房人与原产权人之间的房屋产权转移已经完成,必须依法缴纳契税,这种情况退房就不再给予退税。
      第二种情况,原则上已纳契税不予退还,但也有例外,即经法定程序判定(如法院判决)该房地产交易合同及发生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无效的,已缴契税可以给予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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