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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勇者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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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可以作为扣除依据的“白条”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9 10:16
  • 签到天数: 69 天

    [LV.6]常住居民II

    61#
    发表于 2008-9-22 22:34:16 |只看该作者

    fdl

    kkkkkkkkkkkk

    该用户从未签到

    62#
    发表于 2008-9-23 22:00:09 |只看该作者
    HHHHHHHHHHHHHHHHHHHHHHHH

    该用户从未签到

    63#
    发表于 2008-9-24 07:58:39 |只看该作者
    kankankankannkankank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8-19 10:50
  • 签到天数: 49 天

    [LV.5]常住居民I

    64#
    发表于 2008-9-24 10:20:07 |只看该作者
    一些新识知,要多多学习一下

    该用户从未签到

    65#
    发表于 2008-9-24 10:41:07 |只看该作者

    不太明白

    白条6万元为该企业在职工食堂中用于招待客户的就餐费用可以税前扣除,为什么白条支在外招待客户就餐费用4万元不能扣除?
    都可以认定为业务招待费,那就都可以适用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四十四条规定,纳税人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能证明真实性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这就是说,纳税人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只要能提供真实的有效凭证,就可以税前扣除,而不一定非要“合法凭证”才可以税前扣除。

    该用户从未签到

    66#
    发表于 2008-9-24 10:46:00 |只看该作者

    多谢楼主

    过来学习学习,看看人家的答复

    该用户从未签到

    67#
    发表于 2008-9-24 12:26:27 |只看该作者
    呵呵 不错 很好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2-28 14:07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68#
    发表于 2008-9-25 10:45:22 |只看该作者
    感叹啊,人家怎么知道这莫多啊,努力学习!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2-28 14:07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69#
    发表于 2008-9-25 10:51:19 |只看该作者
    食堂招待客户如何取得合法资料税前抵扣?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11-7 14:21
  • 签到天数: 20 天

    [LV.4]偶尔看看III

    70#
    发表于 2008-9-26 10:38:11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学习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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