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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房地产企业集团“统借统还”的借款利息扣除规模是否受2:1关联债资比例的限制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4-9 21:0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3-3-16 10:44:5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问题标题:
    房地产企业集团“统借统还”的借款,可以税前扣除的利息规模是否受2:1关联债资比例的限制
    问题内容:
    房地产企业集团“统借统还”的借款,可以税前扣除的利息规模是否受2:1关联债资比例的限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
    问题回复: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规定,企业集团或其成员企业统一向金融机构借款分摊集团内部其他成员企业使用的,借入方凡能出具从金融机构取得借款的证明文件,可以在使用借款的企业间合理的分摊利息费用,使用借款的企业分摊的合理利息准予在税前扣除。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 企业如果能够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依据上述规定,凡集团公司能够出具从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证明文件,其所属企业使用集团公司转贷的金融机构借款支付的利息,不高于贷款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数额的部分,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据实税前扣除。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国家税务总局
    201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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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5-4-28 10:32
  • 签到天数: 509 天

    [LV.9]以坛为家II

    2#
    发表于 2013-3-16 11:04:20 |只看该作者
    先回复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5-4-28 10:32
  • 签到天数: 509 天

    [LV.9]以坛为家II

    3#
    发表于 2013-3-16 11:06:13 |只看该作者
    后学习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9 14:34
  • 签到天数: 614 天

    [LV.9]以坛为家II

    4#
    发表于 2013-3-16 12:16:08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点评

    了解此规定,明白如何操作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3-16 13:20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8-13 15:39
  • 签到天数: 22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5#
    发表于 2013-3-16 13:20:33 |只看该作者
    smile100 发表于 2013-3-16 12:16
    学习了。。。。。。。。。

    了解此规定,明白如何操作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4-3-3 15:40
  • 签到天数: 4042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6#
    发表于 2013-3-16 14:11:18 |只看该作者
    回复学习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3-25 21:46
  • 签到天数: 622 天

    [LV.9]以坛为家II

    7#
    发表于 2013-3-17 20:06:48 |只看该作者
    谢谢!!!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5-5-24 15:30
  • 签到天数: 102 天

    [LV.6]常住居民II

    8#
    发表于 2013-3-18 10:29:28 |只看该作者
    主要是集团向银行借款的合同,这个是最困难的~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4-17 11:43
  • 签到天数: 715 天

    [LV.9]以坛为家II

    9#
    发表于 2013-4-21 15:25:53 |只看该作者
    了解了解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6-7-23 10:34
  •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10#
    发表于 2013-5-17 16:48:40 |只看该作者
    从税总答复看,不受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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