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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张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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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房地产子公司上交给母公司的管理费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8-11 10:12
  • 签到天数: 803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11#
    发表于 2013-1-29 08:58:20 |只看该作者
    以别的方式开具劳务发票,最好是不要有关联关系的。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2-12 15:20
  • 签到天数: 24 天

    [LV.4]偶尔看看III

    12#
    发表于 2013-2-1 10:45:29 |只看该作者
    谢谢了...我擦汗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2-12 15:20
  • 签到天数: 24 天

    [LV.4]偶尔看看III

    13#
    发表于 2013-2-5 10:54:39 |只看该作者
    请各位多帮忙指教......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5-8-24 15:10
  • 签到天数: 45 天

    [LV.5]常住居民I

    14#
    发表于 2013-2-15 21:14:00 |只看该作者
    税法规定子公司给母公司的管理费是不允许扣除的,可以开成劳务发票啊。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8-2-24 08:59
  • 签到天数: 622 天

    [LV.9]以坛为家II

    15#
    发表于 2013-2-16 10:42:53 |只看该作者
    企业所得税法中明确规定:母子公司间的缴纳的管理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是同一集团下的控股母子公司间可以分摊费用包括利息等,建议贵公司采用费用分摊模式,具体注意完善一下资料:(1)签订费用分摊协议和分摊标准;(2)费用必须先发生后分摊,而不是采用未发生预提分摊的模式;(3)有些费用不需要开具发票,例如集团下的母子公司间由集团统一借款由各成员单位使用的利息费用可以采用利息单据复印件+费用分摊表+收款收据的模式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发票不是费用分摊的必要要件,即使开具发票符合合法合规合理的要求,但是缺乏相关性的原则,也不能扣除!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2-18 11:25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16#
    发表于 2013-2-18 16:01:57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2-12 15:20
  • 签到天数: 24 天

    [LV.4]偶尔看看III

    17#
    发表于 2013-2-19 09:54:17 |只看该作者
    我把
    国税发[2008]86号搬出了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2-12 15:20
  • 签到天数: 24 天

    [LV.4]偶尔看看III

    18#
    发表于 2013-2-19 09:58:19 |只看该作者
    根据规定  “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与母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或者协议等  与税前扣除该项费用相关的材料。”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2-12 15:20
  • 签到天数: 24 天

    [LV.4]偶尔看看III

    19#
    发表于 2013-2-21 15:03:11 |只看该作者
    请各位多帮忙指教......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8-11 10:12
  • 签到天数: 803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20#
    发表于 2013-2-24 08:47:49 |只看该作者
    开劳务发费

    点评

    嗯.................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2-26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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