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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ie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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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关于关联企业利息支出的问题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12-26 08:20
  • 签到天数: 33 天

    [LV.5]常住居民I

    11#
    发表于 2012-12-11 10:10:44 |只看该作者
    不错好文章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6-4-1 14:51
  • 签到天数: 367 天

    [LV.9]以坛为家II

    12#
    发表于 2012-12-11 20:07:53 |只看该作者
    第一,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比例不能超过1:2,超过部分不得扣除,这是反弱资本化条款
    第二,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不能税前扣除,在首次支付利息时应当由同时期省内任一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作为复印件

    点评

    第一点,针对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的比例为2:1,这个应该是针对股东而言吧!其他的关联企业不受此限制。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2-12 10:58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0-12 14:12
  • 签到天数: 337 天

    [LV.8]以坛为家I

    13#
    发表于 2012-12-12 10:58:51 |只看该作者
    tienan2002 发表于 2012-12-11 20:07
    第一,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比例不能超过1:2,超过部分不得扣除,这是反弱资本化条款
    第二,超过银行同期 ...

    第一点,针对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的比例为2:1,这个应该是针对股东而言吧!其他的关联企业不受此限制。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0-12 14:12
  • 签到天数: 337 天

    [LV.8]以坛为家I

    14#
    发表于 2012-12-12 11:06:04 |只看该作者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规定,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的比例,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但是如果企业能够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1-3 16:21
  • 签到天数: 178 天

    [LV.7]常住居民III

    15#
    发表于 2012-12-13 09:37:04 |只看该作者
    发票去那里开?如果自己计算一下不超过银行同期利率标准入账行不?如果不行,去税局圆票吗?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2-25 11:32
  • 签到天数: 51 天

    [LV.5]常住居民I

    16#
    发表于 2012-12-19 09:00:12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6-4-1 14:51
  • 签到天数: 367 天

    [LV.9]以坛为家II

    17#
    发表于 2012-12-20 12:31:40 |只看该作者
    地税局可以Dai.开发票的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1-4 09:00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偶尔看看II

    18#
    发表于 2012-12-20 21:37:24 |只看该作者
    学习过了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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