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查看: 140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筹划] 房产投资需转变运作方式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5-3-19 14:20
  • 签到天数: 47 天

    [LV.5]常住居民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8-1 14:18:5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作者:陈萍生 肖孟桢日期:2008-07-29来源:中国税网


    为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的精神,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等系列抑止炒房、控制住房价格的税收政策。新政策增加了投资炒房者的税收成本。

    新的税收政策主要涉及营业税。政策规定如果投资炒房者在2年内转手销售,需要全额缴纳营业税,由此增加投资者的税收成本。假如投资者购入一套价值50万元的普通住房,1年后不到2年之内以55万元价格销售。

    按照原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1999]210号)规定:“对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1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并居住不足1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营业税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计征。”因此,投资者不需要缴纳营业税。而且如果是期房销售,由于没有办理产权证就直接转手,还可以不缴纳契税。不考虑其他费用和所得税,投资者可获利5万元。

    按照新政策规定,购房时,需要缴纳契税为:500000×2%(设税率为4%,减半)=10000元;需要缴纳营业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为:550000×5.5%30250元。两项合计增加税收成本40250元,不考虑其他费用和所得税,投资者获利减为9750元,比原来减少40250元。


    显然,转让住房投资者按照原来的方式运作基本是无利可图了,如果转让销售价格增值部分低于增加的税收成本的话,还会出现亏损的结果。


    那么,住房投资者有什么办法可以不缴纳契税和不按全额缴纳营业税吗?其实,只要投资者转变经营方式,将原来投资炒房行为转变为与房地产开发商协作经营销售住房,即当投资者有意进行房地产投资时,先与房地产开发商注册成立一个公司代理销售房地产,对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住房采取包销的方式。这样做不但可以大大降低税收成本,还可以缓解房地产公司的资金和销售方面的压力。


    如果包销商与房产开发企业签订合同,在规定的合同期间内,房地产公司将房产交给包销商根据市场情况自定价格进行销售,由房产开发企业向客户开具房产销售发票,包销商收取价差或手续费,合同期满未售出的房产由包销商进行收购。包销商可以按照约定的包销数量支付一定的保证金。如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开发企业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1996]684号)规定:“在合同期内房产企业将房产交给包销商承销,包销商是代理房产开发企业进行销售,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或者价差应按‘服务业———代理业’征收营业税。”


    仍以前例分析,包销商(住房投资者)以50万元对开发商包销住房一套,实际以55万元销售,获取5万元手续费。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具55万元销售发票后,凭包销商开具的发票支付5万元手续费给包销商。


    包销商只需要缴纳营业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为:50000×5.5%2750元。不考虑其他费用和所得税,投资者获利为47250元。


    而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由于增加了销售额5万元,但是同时增加了销售手续费5万元,所以没有增加企业所得税。但是增加了5万元销售额的营业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增加额为:50000×5.5%2750元。同时,如果该项目有增值,5万元销售费用的增加不会增加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金额。因此,还要增加土地增值税收,如果该项目普通住房增值率不超过20%,则不增加土地增值税。假设增值率超过20%,不超过50%,税率为30%,则增加税收为:50000×30%15000元。


    按照这个方案运作,包销方(住房投资者)只增加税收成本2750元,显然非常有利。但是房地产开发商将增加税收成本2750元~17750元,处于不利地位。虽然如此,但相比而言仍然有利可图,如果双方愿意相互合作,共同分担税收成本,经过仔细测算后,包销商作些适当让利,还是不失为一个可行的筹划方案。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转发到微博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