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3-11-28 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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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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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对于亏损的确认,内资企业新老企业所得税法的差异主要在于扣减免税收入的顺序。老税法规定,扣减免税收入不能增加可在税前弥补的亏损,即将应纳税所得额扣减到0为止。而新税法将免税收入的扣除提前到各项扣除之前,即扣减免税收入很可能增加企业可在税前弥补的亏损。
三、境外所得税收抵免的计算
(一)直接抵免
新税法规定,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这里的“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中国境外税收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缴纳并已经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所谓“抵免限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该抵免限额应当分国(地区)不分项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抵免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
其中,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境内、境外所得总额×基本税率(25%)
所以,也可将抵免限额的计算公式简化为:
抵免限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基本税率(25%)
(二)间接抵免
新税法同时规定,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法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这里的控制,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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