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查看: 1801|回复: 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转贴] 劳动保护支出税前扣除需满足哪些条件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9-20 13:49
  • 签到天数: 63 天

    [LV.6]常住居民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10-8 12:51:5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劳动保护支出税前扣除需满足哪些条件  

    某税务局稽查局在对所辖A公司的检查中,发现该公司“管理费用——劳动保护费”科目金额较上年增长异常。进一步抽查会计凭证发现,该公司当年度服装费支出偏高,100人的单位,支出达20万元。对此,A公司财务经理解释为分批购买的工作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账务处理的规定,劳动保护费应计入管理费用核算。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税前扣除。该经理认为,金额偏高也不算违反规定。

      稽查人员不认同该公司上述做法,并根据会计凭证及原始发票的记录,为A公司财务经理作了进一步的剖析。

      一、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和《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劳动保护支出的范围包括:工作服、手套、洗衣粉等劳保用品,解毒剂等安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等防暑降温用品,以及按照原劳动部等部门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5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企业以上支出计入劳动保护费,可以税前扣除。但要注意的是,劳动保护费的服装限于工作服而非所有服装。A公司发票显示供货商为高档商厦中的知名品牌,且采购数量有限,金额较高,动辄几千元的套装按照劳动保护费列支,显然既不合情又不合理。

      二、劳动保护支出税前扣除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必须确因工作需要。若非出于工作需要,则该项支出不得扣除。

      二是为职工配备或提供,而不是给其他与其没有任何劳动关系的人配备或提供。

      三是限于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品等。该公司在节假日前后列支的服装费,除少数公司领导外,不能提供完整的领取手册,既然非公司职工使用,则不能按照劳动保护费列支。

      三、企业为职工发放非劳保必需品无可厚非,例如高层、中层的形象塑造支出,也是公司形象宣传的需要。即使采购服装在发票上注明类别为劳保用品,也不能按照劳动保护费进行税前扣除,其实质属于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一种非货币性福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此种非货币性福利不计入职工福利费扣除,应计入工资、薪金总额。计入工资、薪金总额显然可以全额扣除,但企业计入劳动保护费就可能少计应代扣代缴职工的个人所得税。

      四、企业用于非本单位职工的非劳保必需品,若与生产经营有关,实质属于企业的交际应酬支出,按照业务招待费规定扣除。如果与生产经营无关,则属于企业的赞助性支出,应全额纳税调整。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57号)的规定,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实物,应按照“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转发到微博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1-22 14:22
  • 签到天数: 1245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2#
    发表于 2012-10-8 13:15:37 |只看该作者
    感谢楼主的无私分享!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3-25 21:46
  • 签到天数: 622 天

    [LV.9]以坛为家II

    3#
    发表于 2012-10-8 16:01:25 |只看该作者
    先回复,后学习!!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4-12 11:31
  • 签到天数: 152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4#
    发表于 2012-10-8 20:59:58 |只看该作者
    感谢分享!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4-3-3 15:40
  • 签到天数: 4042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5#
    发表于 2012-10-8 22:21:15 |只看该作者
    感谢楼主的分享!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5-3-27 22:11
  • 签到天数: 155 天

    [LV.7]常住居民III

    6#
    发表于 2012-10-8 22:25:01 |只看该作者
    这东西我收了!谢谢楼主免费无私分享!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