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查看: 3020|回复: 1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转贴] 填开发票的“八不准”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3-23 16:07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8-12 18:08:1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填开发票的“八不准”

      最近,广州地税刊登了一篇文章,报道了在增城某顾客在酒楼消费后向酒楼老板提出为他多开1万元发票,所产生的税金由他支付。酒楼老板以为:可以做个人情留住这位客人常来消费又不用亏钱,于是他将从税务部门购领回来还没有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给了这位顾客。这位顾客转手倒卖给了某娱乐场所,被税务机关在检查该娱乐场所时发现,接着查处酒楼违规使用发票。地税部门查实后对该酒楼“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处以1000元的罚款。地税部门表示,凡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除没收非法所得外,最高可罚款一万元。
    发票岂可乱用,让我们看看关于填开发票的“八不准”规定,学学用发票的正确知识。
      1. 不准“张冠李戴”。所谓张冠李戴,是指发票填开人为了迎合顾客的要求,故意将顾客名字改写,帮助他人弄虚作假。
      2. 不准“唱空城计”。就是不能开具空白发票。
      3.不准“虎头蛇尾”。所谓“虎头蛇尾”是指发票填开人将复写发票分联分别填写,发票或付款报销联金额开特别大,而存根联、记账联金额则开很小。这是典型的偷税违法行为。
      4.不准“化整为零”。所谓“化整为零”,是指企业财务部门将整本发票拆开使用。这样不易管理,极易造成发票丢失。
      5. 不准“越俎代庖”。就是不能自行开具公司经营业务范围以外的发票。
      6.不准“移花接木”。所谓“移花接木”,是指财务部门由于填写错误或其他原因,为了简化工作而在原发票上作涂改。
      7. 不准转借Dai.开。所谓转借Dai.开,是指填开始票单位或个人之间相互转借发票或徇私情违章替别人开具发票。本例中的餐厅老板就是转借Dai.开这种违章行为的最形象的代表。
      8. 不准“乱戴帽子”。所谓“乱戴帽子”,是指填开发票部门未按发票的最高面额开票。例如:开百元的发票不能在千元发票上开具,十元的不能在百元发票上开具,要对号入座。
      看了这“八不准”,各位回想一下在平时有没有按照规定开具发票,要是没有做到按规操作的话,赶紧对自己严格要求,以后用八不准规范自己的行为。
        另附相关学习:
    加盖印章的技巧  很多出纳工作会经常接触单位的印章,出纳、会计还会接触一些企业的印信、证照,其中印信等。 看出纳总盖财务专用章,工作中经常要盖印章,如企业公章,发票专用章,现金专用章,转讫,等等。
      其实我们都去过银行,银行的业务员盖章时不知你发现没有,底下都垫一块胶皮。因为印章有量、有弹性。
      我们办公桌上没必要专门整块胶皮,只要用我们的鼠标垫垫在印章下面,印的时候把章用力转圈压匀了。就可以非常的清晰。
      现在银行识别印鉴时好多都是电脑识别,如果你感觉印的不好的话,最好把印章带在身上,到银行加盖。当然,很多企业的制度是不允许将印章带在身上的,这时我们就需要自己辨别印章是否清晰。
      (1)仔细查看印章边框是否清晰,确保没有缺口。
      (2)观察印章内文字是否清楚,不能有模糊不清、重影等现象。
      (3)印章颜色鲜明,如果颜色较浅请重新盖章。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1 顶1 踩0 转发到微博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1-22 14:22
  • 签到天数: 1245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2#
    发表于 2012-8-12 20:53:15 |只看该作者
    基础知识,应该学习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2-9-14 15:13
  • 签到天数: 22 天

    [LV.4]偶尔看看III

    3#
    发表于 2012-8-13 08:37:21 |只看该作者
    学习过了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3-7 08:56
  • 签到天数: 29 天

    [LV.4]偶尔看看III

    4#
    发表于 2012-8-13 09:42:54 |只看该作者
    基础知识,学习了,回复一个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1-16 11:23
  • 签到天数: 42 天

    [LV.5]常住居民I

    5#
    发表于 2012-8-13 10:26:54 |只看该作者
    讲的很细哦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5-4-28 10:32
  • 签到天数: 509 天

    [LV.9]以坛为家II

    6#
    发表于 2012-8-13 11:13:06 |只看该作者
    这个帖子不错,大家快来顶起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6-9-7 16:18
  • 签到天数: 136 天

    [LV.7]常住居民III

    7#
    发表于 2012-8-13 12:40:29 |只看该作者
    学习,谢谢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5-3-24 11:16
  • 签到天数: 184 天

    [LV.7]常住居民III

    8#
    发表于 2012-8-13 13:45:54 |只看该作者
    学习学习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5-3-24 11:16
  • 签到天数: 184 天

    [LV.7]常住居民III

    9#
    发表于 2012-8-13 13:46:18 |只看该作者
    学习学习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5-3-24 11:16
  • 签到天数: 184 天

    [LV.7]常住居民III

    10#
    发表于 2012-8-13 13:47:32 |只看该作者
    学习学习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