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
第一条
业务招待费包括餐饮费、礼品费、旅游费及其他用于洽谈业务、沟通信息等为提高经济效益协调关系以及来公司帮助、指导、检查工作等而支付的必要的应酬费用。招待费的开支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经批准的招待费报销时,需由经办人详细说明招待费的招待事由。
第二条
差旅费包括员工因公出差发生的合理且符合规定的车票费、机票费、船票费等交通费用以及住宿费、零星开支费用等。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时,经总经理批准可予以借支相当金额的现金。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一周内,应按规定程序以合法的票据到财务部报账并结清借款。不得以任何形式的白条、收据进行报销。
第三条
办公用品应由公司办公室统一采购,统一报销。办公用品的保管、发放、统计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人应按类别登记入账,每月结出余额,财务部每月应检查核对一次。
第四条
车辆费用包括修理费、停车费、通行费等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每辆车的车辆费只能由该车辆的指定驾驶员进行报销,财务部不接受其他人员的车辆报销要求。相关部门作出的对车辆或驾驶员的罚款、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失不属于车辆费用,由于驾驶员责任引起的经济损失公司原则上不予承担。
第五条
运转费用包括水费、电费、固定电话费、车辆汽油费等保证公司正常运转的费用,由出纳根据实际情况付款,并索要相应的发票。
第六条
机票费用:员工出差的机票由办公室统一订票,每月机票存根与订票明细表核对相符后,报总经理审批后付款。
第七条
零星物品采购费:因特殊原因需以现金采购零星物品的,单笔金额应控制在1000元以内,采购行为发生后,经办人应及时按照规定程序报销。
第八条
每月10日、20日、30日为现金报销日,报销地点为公司财务部。
二、报销手续及流程
第九条
报销人员将需报销的符合规定的单据进行整理归类,按顺序从右到左依次错开粘贴于报销单。
第十条
报销人员按报销单格式填写,包括日期、部门、经办人、摘要、金额(大、小写)、附件张数。
第十一条
每张单据背面需有经办人签字,并在摘要栏中简要说明事由,需详细说明事由的,则后附说明报告。
第十二条
所有购进物品都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入库的购物报销(包括办公用品)还需有验证人签字并附有入库单。未入库而直接领用的购物报销(包括办公用品)需在发票后附入库单、出库单。
第十三条
报销要求
⑵ 票据粘贴要平整美观,且分类排列汇总统计数量和金额; 第十四条
费用报销流程
4、财务主管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对支付款项从单据和数量上加以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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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出纳依据审批通过的票据,通知报销人进行冲销个人借款或支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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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反制度的处罚规定
第一条
伪造及用虚假票据报销、违规批准报销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开除等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条
本制度以及本制度的修改由经总经理签字后施行,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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