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查看: 4048|回复: 1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求助] 在建工程转让时,买方和卖方应分别缴纳哪些税种?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2015-4-17 09:13
  • 签到天数: 148 天

    [LV.7]常住居民I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7-25 13:34:4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30本位币
    各位朋友:烦请问一下:在建工程转让时,买方和卖方应分别缴纳哪些税种呢?谢谢!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转发到微博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7-24 09:42
  •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2#
    发表于 2012-7-25 13:44:12 |只看该作者
    和转让房地产税收一样.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7-23 09:18
  • 签到天数: 34 天

    [LV.5]常住居民I

    3#
    发表于 2012-7-25 14:27:41 |只看该作者
    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 土地增值税纳税人
    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1.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及其附着物转让行为
    2.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及其附着物使用行为
    3.对转让房地产行为征税
    土地增值税实行的是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即以纳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为累进依据,按超累方式计算应纳税额的税率。采用超率累进税率,需要确定几项因素:一是纳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即为相对率。二是把纳税对象的相对率从低到高划分为若干个级次。土地增值税按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从低到高划分为四个级次,即: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部分;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部分;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三是按各级次分别规定不同的税率。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是30%,40%、50%、60%。 (三)土地增值额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计算以及减免
    1. 计税依据: 土地增值额=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一扣除项目金额
    2.土地增值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

    土地增值税的减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3).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朝让原自用住房,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居住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
    (4).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5).1994年1月1日以前已签订的房地产转让合同,不论其房地产在何时转让,均免征土地增值税。
    1994年1月1日以前已签订房产开发合同或已立项,并已按规定投入资金进行开发,其在1994年1月1日以后五年内首次转让房地产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对于个别由政府审批同意,进行成片开发、周期较长的房地产项目,其房地产在上述规定五年免税期以后首次转让的,经所在地财政、税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核准,可以适当延长免税期限。
    (6).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7).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8).对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9-12 09:10
  • 签到天数: 497 天

    [LV.9]以坛为家II

    4#
    发表于 2012-7-25 15:14:06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5-7-21 16:41
  • 签到天数: 36 天

    [LV.5]常住居民I

    5#
    发表于 2012-7-25 15:20:05 |只看该作者
    缴纳营业税及其附加
    土地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4-3-19 17:28
  • 签到天数: 12 天

    [LV.3]偶尔看看II

    6#
    发表于 2012-7-25 15:55:16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谢谢!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8-31 10:58
  • 签到天数: 14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7#
    发表于 2012-7-25 16:36:35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5-4-28 10:32
  • 签到天数: 509 天

    [LV.9]以坛为家II

    8#
    发表于 2012-7-25 17:16:46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4-12 11:31
  • 签到天数: 152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9#
    发表于 2012-7-25 21:50:38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发表于 2012-7-27 15:46:34 |只看该作者
    卖方: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若有增值额,还需要交纳土地增值税。
    买方:印花税、契税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