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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入门]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怎样处理?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10-20 13:53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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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表于 2008-7-19 08:53:3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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