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无聊 2017-3-19 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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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0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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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摘抄了相关的问题在下面。 请教下大家,电力设备公司不开建安发票,只开普通发票的话。可以进开发成本么,有无涉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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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筑工程业务收入和电力设备安装业务收入的纳税问题
1关于电力设备的销售并负责安装的行为
在本案中,A企业负责电力设备的采购并完成安装和调试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由于A企业的收入中是以销售为主,所以这个混合销售行为应缴纳增值税。
2关于从事外墙面涂漆工程并包材料的业务
税务机关认为,外墙面涂漆工程属于营业税应税行为,销售材料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因此,从事外墙面涂漆工程并包材料的业务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由于A企业是以销售为主的企业,因此对该混合销售行为应该征增值税。
但是以上观点是有疑问的。从事外墙面涂漆工程并包材料,其中的材料部分并不属于销售材料,这与销售货物并负责安装是有区别的:后者交付了货物本身,而前者交付的是完工后的工程,并没有交付货物本身。而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8条的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由此可见,从事装饰工程所耗用的材料本来就属于营业税的应税范围,不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范围,即整个工程项目都属于营业税的应税行为,而不是混合销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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