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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现实中的精典案例,发人深省,催人深思,耐人寻味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8-31 10:58
  • 签到天数: 14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11#
    发表于 2012-6-2 09:39:27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 TA的每日心情

    2016-3-18 00:53
  • 签到天数: 84 天

    [LV.6]常住居民II

    12#
    发表于 2012-6-2 14:07:37 |只看该作者
    案例一不成立,实操工作中,不会这样的,实际是,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防洪费都要交滞纳金,而教育费附加,不用,系统自动打单,根本不可辩驳,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值 +1 收起 理由
    财务匪兵 + 1 虽然我们尊敬大哥,但是更尊敬学术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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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3-18 00:53
  • 签到天数: 84 天

    [LV.6]常住居民II

    13#
    发表于 2012-6-2 14:13:03 |只看该作者
    我的天哪,案例二的理论都不成立,实操中,哪有说账乱就可迟交税的道理,就不收滞纳金的道理呀?想整齐就难,相乱不就简单了么?乱就可不交滞纳金,哪等差不多同于不用纳税了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7-10-11 13:39
  • 签到天数: 1076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14#
    发表于 2012-6-5 14:09:09 |只看该作者
    王大哥,小弟来探讨下
    第一条   城建税作为一种附加税,以营业税为依据,但是在09年以纳税义务发生时,滞纳税金应该包括城建税,滞纳金额中包含了城建税,这样对城建税收滞纳,我认为合理
    但是如果 按营业税滞纳金收的话就肯定没有城建税,以及王大哥没有计税依据的解释我也都认可
    我想请各位解释下城建税暂行条例的第三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中实际的意思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3-14 20:40
  • 签到天数: 46 天

    [LV.5]常住居民I

    15#
    发表于 2012-8-13 09:41:01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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