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奋斗 2012-7-16 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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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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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学习注税税务代理实务中看到书上一道例题:某房地产公司2009年10月取得售房款500万元,售房的同时代煤气公司收取的气源费50万元,并分别开具商品房发票和收款收据,将50万元记入”应付账款“账户。月末将代收气源费交煤气公司后,冲”应付账款“账,公司确认本月营业收入500万元,计算缴纳营业税500*5%=25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计算本月应纳营业税并加以分析说明及调账。
答案:
(1)计算本月应纳营业税=(500+50)*5%=27.5万元
(2)分析说明及调账:
分析说明略,调账如下:
借:应付账款 250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25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275000
我的问题 1.代收的费用不应记入”应付账款“,应该记入”其他应付款“
2.在计算缴纳代收费用营业税时,借方应记哪个科目?如果借记其他应付款,不是就相当于这个税金是由煤气公司承担了吗?
求正确的处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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