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查看: 1362|回复: 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转贴] 税总2012年4月16日财税答疑汇总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1-22 14:22
  • 签到天数: 1245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4-18 07:07:5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问:企业集团内部统借统还业务,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金融机构统借统还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7号)规定,对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等单位(以下简称统借方)向金融机构借款后,将所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和非独立核算单位),并按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的利息不征收营业税。同时规定,统借方将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不得按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向下属单位收取利息,否则,将视为具有从事贷款业务的性质,应对其向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全额征收营业税。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贷款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3号)规定,企业集团或集团内的核心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集团)委托企业集团所属财务公司代理统借统还贷款业务,从财务公司取得的用于归还金融机构的利息不征收营业税。财务公司承担此项统借统还委托贷款业务,从贷款企业收取贷款利息不代扣代缴营业税。-
      问:金融机构办理贴现、再贴现、转贴现业务,是否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财税字〔199745号)规定,对金融机构办理贴现、押汇业务按其他金融业务征收营业税。金融机构从事再贴现、转贴现业务取得的收入,属于金融机构往来,暂不征收营业税。
      问:某公司受托拆除建筑物取得收入,如何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及纳税人代垫拆迁补偿费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520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受托进行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并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拆迁补偿费的过程中,其提供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劳务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建筑业税目缴纳营业税。其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拆迁补偿费的行为属于服务业——代理业行为,应以提供代理劳务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其代委托方支付的拆迁补偿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问:单位从事婚姻介绍取得的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项规定,婚姻介绍收入免征营业税。
      问:企业将装修后的一处房产转让,与购买方签订两份合同,分别收取转让房屋的价款和装修费,装修费部分是否可按建筑业——装饰业税目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销售不动产兼装修行为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53号)规定,纳税人将销售房屋的行为分解成销售房屋与装修房屋两项行为,分别签订两份契约(或合同),向对方收取两份价款。鉴于其装修合同中明确规定,装修合同为房地产买卖契约的一个组成部分,与买卖契约共同成为认购房产的全部合同。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关于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对纳税人向对方收取的装修及安装设备的费用,应一并列人房屋售价,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问:包销房地产应如何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开发企业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6684号)规定,在合同期内房产企业将房产交给包销商承销,包销商是代理房产开发企业进行销售,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或者价差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的代理业项目缴纳营业税。在合同期满后,房屋未售出,由包销商进行收购,其实质是房产开发企业将房屋销售给包销商,对房产开发企业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缴纳营业税。包销商将房产再次销售,对包销商也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缴纳营业税。
      问:公路经营企业收取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应如何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路经营企业车辆通行费收入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77号)规定,自200561日起,对公路经营企业收取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统一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问:由于房东突然违约,致使我单位承租的房屋租赁合同未能执行,我单位因此按照合同规定取得的违约金是否要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上述单位未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按照合同规定从房东处取得的赔偿金收入,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该贴已经同步到 海蛎子的微博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1 顶0 踩0 转发到微博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1-22 14:22
  • 签到天数: 1245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2#
    发表于 2012-4-18 07:08:47 |只看该作者
    看了第一条,感觉为什么不成立集团呢?

    点评

    自己的一点感觉啊,统借统还的裁定权在当地税务手动,在一个集团本身贷款难度也相对较大,房地产主体集团贷款也比较困难,不过我也听过有些朋友集团统借统还,希望有这方面的朋友也多多讲讲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4-18 08:18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7-10-11 13:39
  • 签到天数: 1076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3#
    发表于 2012-4-18 08:18:05 |只看该作者
    海蛎子 发表于 2012-4-18 07:08
    看了第一条,感觉为什么不成立集团呢?

    自己的一点感觉啊,统借统还的裁定权在当地税务手动,在一个集团本身贷款难度也相对较大,房地产主体集团贷款也比较困难,不过我也听过有些朋友集团统借统还,希望有这方面的朋友也多多讲讲

    点评

    创意无限、沟通无限,请税局的朋友多指教一下了。据我所知,本地区有几个集团仍在使用通借通还,可惜俺公司太小,没机会用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4-18 19:38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4-11-27 09:47
  • 签到天数: 91 天

    [LV.6]常住居民II

    4#
    发表于 2012-4-18 08:42:47 |只看该作者
    感谢楼主的无私分享!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5-3-23 15:45
  • 签到天数: 430 天

    [LV.9]以坛为家II

    5#
    发表于 2012-4-18 09:11:45 |只看该作者
    学习。。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9-17 16:05
  • 签到天数: 425 天

    [LV.9]以坛为家II

    6#
    发表于 2012-4-18 09:18:57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谢谢分享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1-22 08:24
  • 签到天数: 255 天

    [LV.8]以坛为家I

    7#
    发表于 2012-4-18 13:48:44 |只看该作者
    包销在合同期内或合同期外计证营业税的方式不同。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2-6-15 17:14
  • 签到天数: 1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8#
    发表于 2012-4-18 15:14:26 |只看该作者
    支持楼主无私的分享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9-24 22:04
  • 签到天数: 67 天

    [LV.6]常住居民II

    9#
    发表于 2012-4-18 17:00:52 |只看该作者
    学习学习,LZ辛苦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1-22 14:22
  • 签到天数: 1245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10#
    发表于 2012-4-18 19:38:05 |只看该作者
    财务匪兵 发表于 2012-4-18 08:18
    自己的一点感觉啊,统借统还的裁定权在当地税务手动,在一个集团本身贷款难度也相对较大,房地产主体集团 ...

    创意无限、沟通无限,请税局的朋友多指教一下了。据我所知,本地区有几个集团仍在使用通借通还,可惜俺公司太小,没机会用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