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查看: 1140|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税务] 工伤补助是否可列入福利费科目在税前列支?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9-21 11:07
  • 签到天数: 94 天

    [LV.6]常住居民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10-16 16:30:2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工伤补助是否可列入福利费科目在税前列支?
    字号选择:大 中 小      

    作者:  日期: 2011-10-14 来源: 中国税网


      问:职工在工作当中不慎出了事故,治疗费用已列入福利费,职工出院后单位给了一部分补助,这部分补助是否也列入福利费科目,在税前列支?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为职工卫生保健、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属于《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范围。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工伤事故员工发放的补助,可以作为职工困难补贴或生活救济费在福利费中列支。但职工福利费实际支出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应予调增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转发到微博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7-10 11:18
  • 签到天数: 160 天

    [LV.7]常住居民III

    2#
    发表于 2011-10-16 20:24:46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谢谢!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