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查看: 76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会计]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在实际工作中怎样执行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3-23 16:07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9-17 14:29:2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问】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在实际工作中怎样执行?对会计核算有什么影响?   【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如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
      (一) 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
      (二) 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
      (三) 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
      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
      摊销无形资产价值时: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无形资产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转发到微博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