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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地下车库成本如何分摊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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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1-9-15 15:10:3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根据国税发(2009)31号文第三十三条“ 企业单独建造的停车场所,应作为成本对象单独核算。利用地下基础设施形成的停车场所,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进行处理。” 我们现在面临这种情况,单独建造的地的车库,可以办理产权。在规划中地下车库分别为商业7000平米和住宅3000平米,那我们在清算土增和所得税时,地下车库是否应该分别算入住宅和商业的可售面积分摊成本呢?还是只分摊建安成本?或者算入公共配套设施?求助各位高手,谢谢!

[ 本帖最后由 jhxia_18 于 2011-9-15 16:5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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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鼎财税

该用户从未签到

2#
发表于 2011-9-20 13:22:14 |只看该作者
那个高手能回答我一下啊??谢谢~谢谢  是我的问题有什么不对吗?期待指正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3-7-6 10:06
  •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3#
    发表于 2011-9-20 15:39:29 |只看该作者
    既然是可办理产权已确定,那就是出售的项目了,有收入当然要有成本配比,如果是我当然是单独设立核算“地下车库”项算项目。

    点评

    谢谢您的回复~但我还不是很明白,地下的土地成本和地上部分要分别计算吗?如果不是,那单独核算地下车库,地库的成本会不会过高?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9-27 10:41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6-1 11:42
  • 签到天数: 35 天

    [LV.5]常住居民I

    4#
    发表于 2011-9-20 16:56:58 |只看该作者
    同意楼上处理建议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11-9-27 10:41:44 |只看该作者
    会计盛 发表于 2011-9-20 15:39
    既然是可办理产权已确定,那就是出售的项目了,有收入当然要有成本配比,如果是我当然是单独设立核算“地下 ...

    谢谢您的回复~但我还不是很明白,地下的土地成本和地上部分要分别计算吗?如果不是,那单独核算地下车库,地库的成本会不会过高?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4-4 09:53
  • 签到天数: 370 天

    [LV.9]以坛为家II

    6#
    发表于 2012-8-31 12:01:17 |只看该作者
    要加入土地成本的呢,因为你是单独建设的地下车库。供参考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6-9-7 16:18
  • 签到天数: 136 天

    [LV.7]常住居民III

    7#
    发表于 2012-8-31 13:27:48 |只看该作者
    地下有产权的车库按照占地面积分摊土地成本会过高吧

    点评

    应该是没问题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8-31 14:06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4-17 11:43
  • 签到天数: 715 天

    [LV.9]以坛为家II

    8#
    发表于 2012-8-31 14:06:23 |只看该作者
    游斌国 发表于 2012-8-31 13:27
    地下有产权的车库按照占地面积分摊土地成本会过高吧

    应该是没问题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7-10-11 13:39
  • 签到天数: 1076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9#
    发表于 2012-8-31 17:04:48 |只看该作者
    这个有点麻烦哦,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吧,入公共配套的话无法配比,可行性有点问题,31号文那个意思我觉得是可以简易点算。单独核算,土地成本能不能入还真不好说,查查你们的出让合同先,要是容积率算地下部分,我觉得可以分。你这个最大的担忧可能是房产税啊

    点评

    一种方法。至于将来的房产税,估计会在开发商选择自持物业时产生,这个时候可以再次做出选择,是按资产原值计征?还是选择将资产租给自己的物业,再租给客户?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推演。  发表于 2013-11-26 23:17
    本着在规则范围内游戏的原则,如果需要调节土增税,一般可把握好收益原则,如绿化成本可选择分还是不分;把我好配比原则,选择是用:(一)占地面积法。(二)建筑面积法。(三)直接成本法。(四)预算造价法中的哪  发表于 2013-11-26 23:14
    无需分摊的意思是:无需将车库成本拆分,分摊到住宅和商业的可售面积中去。 既然有了产权,也算是可售面积,其他公摊成本要分摊到可售面积中去。 国税发【2009】31号文第二十九条,应按收益原则和配比原则分摊成本   发表于 2013-11-26 23:12
    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产测绘成果报告书》和《房产证》上面登记的建筑面积是《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计算的。既然地下车库能办理产权,一般都是规划计容的,更是需要单独核算的,无需分摊。  发表于 2013-11-26 23:03
    赞同匪兵兄弟的观点。 一般说来,我们常常接触到的面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上面登记的建筑面积是按《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来计算的;  发表于 2013-11-26 22:57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4-17 11:43
  • 签到天数: 715 天

    [LV.9]以坛为家II

    10#
    发表于 2012-11-27 15:43:09 |只看该作者
    了解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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