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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假按揭销售该如何征营业税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9-21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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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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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表于 2011-8-12 09:34:1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假按揭销售该如何征营业税

    有些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了融资,搞假按揭销售,对于假按揭销售该如何征营业税呢?目前主要有三种观点:
    一,由于没有首付款,所以不对首付款征税,仅对企业收到银行按揭贷款后,就按揭款征营业税,以后企业按月以个人名义返还银行贷款本息再按月退还营业税.
    二,假按揭的实质不是销售,所以不征营业税.
    三,吹牛皮要上税,全额征收营业税.
    我认为,要么按实质,不是销售不征税(第二种观点);要么按形式,全额征税(第三种观点).税务征税应该按第三种观点的可能性更大.
    假按揭的首付款实际上没有收到,但形式上已开收据,是假开收据真没收钱还是开了收据收了钱不入帐,税务很难核实,这时,不管纳税人或者专家大师们怎么认为,税务部门征税的可能性更大,且有被处罚的风险.
    至于第一种观点,我认为最不可取.它一方面从实质上认定不是销售,认可首付款的不存在,对首付款不征税;另一方面,它又将形式上收到银行按揭款确认为收入征税.还款退营业税则不知道是什么道理了.
    我倾向于认同第三种观点,全额征税,企业既然作假融资,先交了税也是融资的代价之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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