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查看: 3902|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求助] 土地使用税的交纳时间如何确定?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0-12 14:12
  • 签到天数: 337 天

    [LV.8]以坛为家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8-10 08:26:3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这里的批准征用的时间 ,到底按下面哪一个为交纳时间:1、以国土局与企业签订的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所确定日期;
                               2、以建设用地许可证的征用日期;
                               3、土地使用证的签发日期.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转发到微博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4-4-27 19:00
  • 签到天数: 30 天

    [LV.5]常住居民I

    2#
    发表于 2011-8-10 09:57:16 |只看该作者
    税法规定,以出让或者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的交付土地使用税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另外,提醒一下,在发表问题之前,可以先利用论坛的站内搜索,或许您可以找到满意的答案哦!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