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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阿斯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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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 最新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1#
发表于 2008-12-13 23:01:32 |只看该作者
很想学习施工企业一些相关会计制度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5-30 22:51
  • 签到天数: 185 天

    [LV.7]常住居民III

    152#
    发表于 2008-12-14 19:28:28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不懂就学习,活到老学到老。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20-8-9 14:29
  •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153#
    发表于 2008-12-15 15:22:44 |只看该作者
    我们是自营开发房地产的,有许多不懂的地方.多来看看学习!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4#
    发表于 2008-12-17 11:52:50 |只看该作者
    楼主辛苦了,支持感谢分享。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12-2 00:31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155#
    发表于 2008-12-17 17:56:22 |只看该作者
    不错啊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8-17 10:56
  • 签到天数: 91 天

    [LV.6]常住居民II

    156#
    发表于 2008-12-19 09:03:55 |只看该作者
    建筑业的自开票纳税人和开具发票纳税人是如何具体规定的


    具体问题:我公司有部分销售不动产的业务,不知道如何向税务机关开具发票。请问具体如何办理?
    答以下内容需要回复才能看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及发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6]128号)第九条规定:不动产和建筑业纳税人区别不同情况分为自开票纳税人和Dai.开票纳税人。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为自开票纳税人,可以在不动产所在地和建筑业劳务发生地自行开具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售给的发票:
    1、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证;
    2、               执行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办法;
    3、               按照规定进行不动产和建筑业工程项目登记;
    4、               使用满足税务机关规定的信息采集、传输、比对要求的开票和申报软件。
    (二)、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纳税人为Dai.开票纳税人,由其不动产所在地和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为其开具发票。Dai.开票纳税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到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发票:
    1、               完税凭证;
    2、               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不动产销售、建筑劳务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
    4、               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提供异地劳务时);
    5、               中标通知书等工程项目证书,对无项目证书的工程项目,纳税人应提供书面材料,材料内容包括工程施工地点、工程总造价、参建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6、               税务机关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现纳税人通过电子信息网络联通方式在主管税务机关的实时监控和授权下自行开票。
    第十一条
    销售不动产发票建筑业发票的样式和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销售不动产发票建筑业发票的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匀由税务机关管理和监督。税务机关对Dai.开的销售不动产发票、建筑业发票应按建筑工程项目逐户建立收入台帐,逐笔登记开具发票数量、发票号码、开具金额。
    来自房地产会计网www.fdckj.com,地址:http://www.fdckj.com/viewthread.php?tid=4503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7#
    发表于 2008-12-19 14:17:56 |只看该作者
    谢谢,我很想了解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8#
    发表于 2008-12-20 23:42:09 |只看该作者
    學習,學習,謝謝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9#
    发表于 2008-12-22 11:12:31 |只看该作者
    我刚到施工单位实习,对这一行业一窍不通,过来学习学习。

    该用户从未签到

    160#
    发表于 2008-12-23 14:35:27 |只看该作者
    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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