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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风雪夜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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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税务总局答复甲供材问题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2-4-11 15:35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11#
    发表于 2011-7-7 14:42:45 |只看该作者
    如果合同是签1000万的,那施工方(乙方)开给建设方(甲方)的发票就要是1000万了,这个800万的税就要是乙方承担,那这个800万的材料发票就要是甲方给乙方作为成本;如果以合同是200万,自然乙方开给甲方的就是200万的发票,那800万的材料是甲方的成本,是这样子的吗?那不是如果合同都是按纯劳务的签订,甲方不是就省了800万的营业税了?是这样说的吗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7-16 23:16
  • 签到天数: 27 天

    [LV.4]偶尔看看III

    12#
    发表于 2011-7-8 17:02:06 |只看该作者
    这个答复是不是有问题啊,怎么和高金平老师说的有差别。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7-2 08:54
  • 签到天数: 69 天

    [LV.6]常住居民II

    13#
    发表于 2012-9-21 11:12:21 |只看该作者
    这东西我收了!谢谢楼主!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10-12 14:15
  • 签到天数: 57 天

    [LV.5]常住居民I

    14#
    发表于 2013-6-18 09:30:10 |只看该作者
    很模糊的答案,根据财税2003第16号文第十六条例又不是这样说,都不以哪个文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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