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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房地产税务稽查风险防范与新政系统解读”通知 ☆ 成都•天湖宾馆 ☆ 2011年5月13–15日 ☆ 主讲:张 伟
☆这是一堂“与时俱进”系统学习房地产税收的课程: ☆总理说:“2009年是宏观经济最困难的一年,2010年是最复杂的一年,2011年则是最不确定的一年”。只有一件事情是确定不移的,那就是强力调控房地产市场! 《←新国八条→》:五年内二手房转让全额征收营业税,推高二手房交易成本,对企业影响大么?要求对高档楼盘强力启动土地增值税清算,税负会大幅度上升么? 《←央行加息→》:央行连续加息,使得资金成本越来越高,开发商不差钱么?私募股权融资、非金融借贷等融资方式层出不穷,税收上应当如何运作呢? 《←税政变局→》:最近时期,新政迭出。缴纳了土地增值税,在项目公司注销前可退企业所得税,您知道免租期需要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权价值计入房产税原值,都是新鲜事儿,您完全明白了么? ☆还有那个“狼来了”的房产税! ☆房地产财务两大利器“融资”、“税务”,地产税务政策繁杂,又迅速更新,能够系统学习专业的地产税收政策么? ☆税收新政迭出的时代,政策渐欲迷人眼,新《营业税条例》、国税发【2009】31号、国税发【2009】91号、国税函【2009】342号、国税函【2010】79号、国税函【2010】148号、国税函【2010】201号、国税函【2010】220号、国税函【2010】53号、财税【2010】121号、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4号公告、6号公告、27号公告、29号公告……,深刻影响企业纳税支出,如何合理运用政策,减少税收支出? ☆无论您是老板还是财务总监、财务经理,在地产全面稽查的时代,您终将遭遇税务稽查!面对严峻的税务稽查形势,您准备好了么? ☆如何改变交易模式,改变交易流程,以降低税负,您深谙此道么? ☆土地成本对于地产成本,犹如面粉与面包的关系,16种拿地模式,降低拿地成本,您知晓奥妙么? ☆资本运作、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构筑公司架构以降低税负,您运用自如么? ☆本课程,让“税收政策” 密切结合“稽查手段与流程”,全面解析地产四类收入、计税成本核算七大步骤,深度解析新旧税收政策衔接运用,深度解读,手传心授,一课在手,让您知己知彼,税收无忧! 【讲解实务专题】 →专题一: 房地产税收2010年末最新税收政策深度解析? →专题二: 地产企业遭遇税务稽查的法律责任 →专题三: 地产企业全面避税理念及实际操作技巧 →专题四: 地产企业税收政策之前世今生(所得税十一大文件、土地增值税十四大文件系统解读) →专题五: 项目清算与年度汇算的操作技巧 →专题六: 房地产企业季度预缴申报表及年度申报表的填制技巧 →专题七: 未完工收入是否可以扣除期间费用和税金及附加? →专题八: 未完工收入是否可以作为广告宣传费扣除基数? →专题九: 四种情形造成地产企业前期多缴税款后期不能退税的破解策略 →专题十: 项目公司注销前可以退土地增值税 →专题十一: 地产企业销售收入检查防范要点 →专题十二: 老板借给公司钱和公司借给老板钱有什么法律风险? →专题十三: 房地产各种融资方式税收政策运用 →专题十四: 地产企业销售收入四大确认原则及运用 →专题十五: 差额征税解析(在建项目中对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如何差额征税) →专题十六: 地产企业完工标准解析 →专题十七: 地产企业计税成本扣除七大步骤 →专题十八: 地产企业后续支出的所得税处理 →专题十九: 土地增值税清算八大问题解析 →专题二十: 预租收入及租金收入各种税种解析 →专题二十一: 大市场项目常见的税收筹划思路 →专题二十二: 拆迁补偿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解析 →专题二十三: 以地(房)投资六大税种解析 →专题二十四: 房地产企业股权转让的税务处理 →专题二十五: 境内外所得的所得税、营业税问题解析 →专题二十六: “以票控税”与“实质重于形式” →专题二十七: 什么情况下不需要发票作为合法扣税凭证? →专题二十八: 什么样的评估报告可以作为合法扣税凭证? →专题二十九: 资产评估增值的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税收解析 →专题三十: 甲方供材的材料发票是否属于合法的扣税凭证? →专题三十一: 地产所得税实务难题解析 →专题三十二: 十六种拿地成本方式大解析 1、招、拍、挂 2、不是招拍挂,创造招拍挂(操纵政府) 3、购买转让土地 4、直接同目标企业合并,然后目标公司的股东卖股权 5、“购买股权” 6、非地产公司投资到非房地产公司公司,然后同地产企业合并 7、“创造境外卖股权” 8、企业分立一个新公司,然后远期卖股权(实际权益转让在先) 9、“设立spv购买股权” 10、有地一方投资到地产公司,然后卖股权 11、合作建房 12、投资到新公司,然后卖股权 13、1003+36+48 14、分立一个新公司,然后合并。(先分立,后合并) 15、委托代建 16、购买方将资金投资到有地的目标企业,然后分立。
【培训专家】张 伟 会计学硕士,现供职于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曾先后在征管、税政、稽查部门工作。具有丰富的稽查办案经验:曾先后参与了被称为建国以来第一大税案的潮、汕8.07骗取出口退税案、骗税个案全国第一的葆祥公司骗税案(骗税金额2.8亿元)、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2005年中国第一大税案:黑、津、冀虚开发票系列专案、2006年中国第一大税案“利剑二号”专案。多次代表国家税务总局查办各类案件。具有良好的税收法律素养:多次主持税务听证案件,三次代表税务机关应诉并胜诉。知晓企业稽查后法律救济措施的运用。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在税务机关内部多次进行稽查前培训,受到广泛认可。经常为大学MBA班、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咨询公司授课,受到普遍欢迎。巡回为各大城市高端培训近百场。业务特长:税务稽查应对、增值税、所得税、出口退税、房地产税收。
【培训对象】各房地产企业领导、主管财务工作人员和税务师、会计师事务所人员。 【培训时间】2011年5月13日至15日(5月13全天报到) 【培训地点】成都◇天湖宾馆(成都市金牛区五丁路17号) 【相关费用】☆人民币2400元/人(含授课费、场地费、资料费、会务费、现场咨询等) ↘如需安排食宿者,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