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如果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制度,购买时作:短期投资,如是执行新会计准则,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到期取得的分红不交营业税,如未到期转让取得的转让差额则要交营业税.
大连地税在线访谈 - 营业税新条例细则及涉外税收管理类别:我的文章 评论(0) 浏览(90) 2010-09-16 03:06 标签: 在线访谈 - 营业税新条例细则及涉外税收管理相关政策解读
网友:公司通过从银行买卖的货币型基金(买卖价格固定,靠分红取得收益)、指数型基金取得的收益是否征收营业税?如果投资企业只是从市场上买卖少量的股票,没有对被投资企业的控制权,取得的收益征收营业税吗?如果企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是否缴纳营业税?
嘉宾: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四款: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条例第五条第(四)项所称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是指纳税人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的规定。
嘉宾:你公司从银行买卖的货币型基金、指数型基金或者从市场上买卖的股票,在卖出时应按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对分红性收益不缴纳营业税;对企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如果不涉及到上述买卖业务,则企业从购入银行取得的收益不征收营业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