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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1-2-21 11:15:2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开发产品受益和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固定资产受益的区别?(或者说如何理解这两个方面)
1.开发产品受益计入生产成本-房屋开发成本-某成本对象-前期工程费用
2.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固定资产受益计入在建工程
则1和2的处理方式不理解?
请高手指教

[ 本帖最后由 张亚飞 于 2011-2-24 08:4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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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鼎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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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1-2-21 19:16:38 |只看该作者
就是前期工程费的归集 :应由开发产品受益的,将其分配计入有关成本核算对象,计入“生产成本-房屋开发成本(或配套设施开发成本)-某成本对象-前期工程费”账户的借方;应由投资性房地产或固定资产受益的,将其分配计入“在建工程”账户的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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