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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程款为1000万元,09年12月,2010年1月分别收到两笔预付工程款,分别为50万元(分别开有50万元的发票),这两笔预付工程款将在以后的进度款里扣除,第一次2010年1月申请进度款(完成工程量所属日期是09年10-12月),第二次2010年10月申请进度款(完成工程量所属日期2010年2-9月,
有一个问题就是第一次进度款申请(申请的为400万,再扣除前所支付的预付工程款,再扣除质保金等等,然后开发票的金额250万,实际发生的成本为100万),第二次进度款申请(申请的为250万,再扣除前所支付的预付工程款,再扣除质保金等等,然后开发票金额为100万,实际发生的成本为400万),如果用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收入、成本不配比,而且我也不知道预计总工作量或预计总成本是多少,也就算不出完工百分比,然后我就以所开发票的金额确认收入,以实际发生的成本为主宫业务成本。
可是这样又出现了一个问题,还是收入成本不配比,那就是以上说的第一次进度款,收入已按所开发票的金额250万元(09年10-12月份的)确认收入,09年10-12月份的实际发生的成本为100万,如果收入按250万元确认收入,请问成本又按多少结转呢?前两次的预付工程款又是怎样确认收入,成本了呢?
我的意思是想请教:以上确认收入,成本的帐务处理,具体是怎样做好?
请大家帮帮忙,写上分录及相关数据,谢谢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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