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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泡泡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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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号文与83号文对照及分析解读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1#
发表于 2008-5-22 13:09:43 |只看该作者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2#
发表于 2008-5-22 14:40:39 |只看该作者
在累进税制下,收入的增长,预示着相同条件下增值额的增长,从而使得高的增长率适用较高的税率,档次爬升现象会使得纳税人税负急剧上升,因而分散收入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如何使得收入分散合理合法,是这个方法的关键。

一般常见的方法就是将可以分开单独处理的部分从整个房地产中分离,比如房屋里面的各种设施。很多人在售出房地产时,总喜欢整体进行,不善于利用分散技巧,因为这样可以省去不少麻烦,但不利于节税。

假如某企业准备出售其拥有的一幢房屋以及土地使用权。因为房屋已经使用过一段时间,里面的各种设备均已安装齐全。估计市场价值是800万元,其中各种设备的价格约为100万元。如果该企业和购买者签订合同时,不注意区分这些,而是将全部金额以房地产转让价格的形式在合同上体现,则增值额无疑会增加100万元。

而土地增值税适用的是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越大,其适用的税率越高,相应地应纳税额也就会增大。

如果该企业和购买者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时,采取一下变通方法,将收入分散,便可以节省不少税款,具体做法是在合同上仅注明700万元的房地产转让价格,同时签订一份附属办公设备购销合同,则问题迎刃而解。这样将收入分散进行筹划,不仅可以使得增值额变小从而节省应缴土地增值税税额,而且由于购销合同适用0.03%的印花税税率,比产权转移书据适用的0.05%税率要低,也可以节省不少印花税,一举两得。

将这种筹划方法进行一下引申,可以应用到房地产开发企业上去。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房屋建造出售时,将合同分两次签订,同样可以节省不少土地增值税税款。

具体做法是,当住房初步完工但没有安装设备以及装磺、装饰时便和购买者签订房地产转移合同,接着再和购买者签订设备安装及装璜、装饰合同,则纳税人只就第一份合同上注明金额缴纳土地增值税,而第二份合同上注明的金额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不用计征土地增值税。这样就使得应纳税额有所减少,达到了省税的目的。
转载自杭州房地产会计联盟http://www.fdckj.com,本贴地址:http://www.fdckj.com/bbs/viewthread.php?tid=153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7-17 21:46
  • 签到天数: 7 天

    [LV.3]偶尔看看II

    123#
    发表于 2008-5-27 13:19:54 |只看该作者

    cccccccccccccccc

    ccccccccccccccccccccccccccccccccc

    评分

    参与人数 1本位币 -50 收起 理由
    银河飞雪 -50 恶意灌水,严惩!

    查看全部评分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4#
    发表于 2008-5-30 23:30:14 |只看该作者
    好东东,应该支持!排第一!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5#
    发表于 2008-6-2 01:42:19 |只看该作者
    文章来自房地产会计联盟http://www.fdckj.com,本贴地址:http://www.fdckj.com/bbs/viewthread.php?tid=40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6#
    发表于 2008-6-12 14:35:37 |只看该作者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7#
    发表于 2008-6-22 13:31:07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一下。。。。。。。。。。。。。。。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8#
    发表于 2008-6-23 11:40:05 |只看该作者
    这篇文章值得大家一看,推荐
    文章来自房地产会计联盟http://www.fdckj.com,本贴地址:http://www.fdckj.com/bbs/viewthread.php?tid=3090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5-9-10 15:13
  • 签到天数: 17 天

    [LV.4]偶尔看看III

    129#
    发表于 2008-7-2 12:04:08 |只看该作者
    dfgsdbhsdgdhfdg

    该用户从未签到

    130#
    发表于 2008-7-2 12:49:39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主!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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