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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敏 ] 房地产企业建造的房产在销售之前可能先作为自用房产,如办公或出租。原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行为,新税法中对这一类经济事项是否作为视同销售行为? [ 2008-04-25 10:17:48 ]
[ 缪慧频 ] 原外资税法规定作为内部资产交易,不视同销售;内资税法规定要视同销售。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精神,这一类经济事项不作视同销售处理。 [ 2008-04-25 10:17:48 ]
网友judyyangyu@hotmail.com ] 原来的企业所得税法对开办费的规定是这样的: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 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
我想请问,如果我的开办费是在生产经营几个月后才入账的,如果对开办费进行摊销,应该从哪个月开始?
比如说:筹建期为1月1日至3月31日,开办费100 000元,从4月1日起开始生产经营.会计于6月将开办费4000元入账.在9月会计又将3000元开办费入账。11月剩余的开办费会计入账.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的开办费要从哪个月开始摊销?是在生产经营的次月即5月开始摊销,还是在入账后的次月?
[ 缪慧频 ] 新法不再将开办费列举为长期摊费用,与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的处理一致,即企业可以从生产经营当期一次性扣除。
whj312@qq.com ] 物业公司普遍存在一个问题,就是物业经常跨期收取房租费。比如按照租赁合同规定在2007年10月收取2007年10-2008年3月房租费。发票与合同都注明房租缴费期限。那么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以及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是不是应该把这08年1-3月的房租作为物业公司2007年度的租金收入?谢谢! [ 2008-04-25 09:36:36 ]
[ 缪慧频 ] 2007年度还按旧税法规定执行,按权责发生制确认租金收入的实现。《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所以,从2008年度起可以按合同约定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房租租金收入。
以上请问大家有没有向税局证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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