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2-7-31 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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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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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江苏苏北地区的。目前土地未有土地挂牌,先和地方政府协议购买集体土地。目前已支付款项并取得项目所在地方财政所开具的有的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结算凭证的收据(该收据上有江苏省财政票据监制章,并由地方镇财政所盖章),收据上标明是土地补偿款和附着物补偿款。向大家请教一下,像这种由乡镇级财政所开具的结算凭证财务上能否作为土地成本入账(未经过招、拍、挂,也未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划拨)。如能作为土地成本入账,是否要缴纳契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我个人认为虽然是有土地购买的事实,但由于收据标明是土地补偿款和附着物补偿款,不应该缴纳契税,但至少应该缴纳印花税,但印花税应该在网上申报时,申报印花税的哪个税目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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