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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发土地是否应作为无形资产摊销?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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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8-5-26 15:08:2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暂未开发的土地会计处理时是否要作为无形资产摊销呢?而税务上是否允许摊销额作为费用抵扣?

我看到安永审计时将未开发土地做了费用摊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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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2#
    发表于 2008-5-26 17:24:22 |只看该作者
    按照规定:房地产企业购买土地后,如果未开发,应先记入无形资产,摊销
    但是一般房地产企业在拿到土地证后会马上进行项目的开发工作,所以较少存在长期不开发的情况,再说,一年不开发就要收土地闲置费,两年就没收了,所以房地产企业很少会将土地出让金计入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再说,摊销掉一部分土地成本后,那岂不是不利于土地增值税的加计扣除,没有那么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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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3#
    发表于 2008-5-26 22:52:54 |只看该作者
    楼上说的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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