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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 预付账款可否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计入开发成本?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7-9-30 09:09
  • 签到天数: 14 天

    [LV.3]偶尔看看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12-8 22:37:3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预付账款可否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计入开发成本?  
    发布日期:2010年12月06日  
    字体:【大】【中】【小】
       问题内容:
      我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公司,因为工程质量问题与承包本项目的建筑公司发生纠纷,一直无法做出竣工决算。预付账款也就无法转入开发成本,现在地税部门要求进行清算,我公司是否能将预付账款中已开具建安发票的关于建筑工程的部分计入开发成本,,并按此数字作为开发成本计算土地增值税?这样做可以吗?
      回复意见: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时计算与清算项目有关的扣除项目金额,应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七条的规定执行”。除另有规定外,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及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须提供合法有效凭证;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证的,不予扣除。因此,贵公司土地增值税清算没有取得合法有效凭证,不能扣除。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国家税务总局
    201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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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该用户从未签到

    2#
    发表于 2010-12-9 08:51:42 |只看该作者
    已经开具建安发票的部分为什么还要挂预付账款?有发票应该就可以转成本了吧?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1-11 19:14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3#
    发表于 2011-3-7 21:13:27 |只看该作者
    有发票的部分可以转成本呀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19 22:06
  • 签到天数: 16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4#
    发表于 2011-3-10 14:20:56 |只看该作者
    同上。。。。。。。。。。。。

  • TA的每日心情

    2013-5-16 09:24
  • 签到天数: 37 天

    [LV.5]常住居民I

    5#
    发表于 2012-6-29 17:27:09 |只看该作者
    日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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