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奋斗 2017-9-21 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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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购置及升级费如何进行会计及税务处理?
软件购置费及其升级费如何进行会计及税务处理?企业购置软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解答精要:
(1)新购置的单独发挥作用的软件,如财务软件、查询税收法规的软件,肯定是单独计价,并取得发票,无论销售方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 273号规定,连同著作权一并转让的软件征收营业税,反之征收增值税),购买方均作为“无形资产”处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 001号)规定,企业购买的软件可以按两年摊销。
(2)新购置的软件如果属于设备功能正常发挥的必要部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此项软件,无论其金额大小,也不论其是否单独计价,均应当并人固定资产原价处理,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进行会计及税务处理。
(3)关于软件升级的会计及税务处理。软件升级实质属于软件的后续支出。软件升级使其功能更强大,应当资本化处理。
①如果软件原来是作为固定资产的一部分处理的,应当将其作为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处理。
②单独作为无形资产处理的软件升级费用,应当资本化处理,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区别下列情况处理:
A.如果无形资产仍有摊余价值的,直接增加无形资产原价,采用直线法,在剩余年限内摊销;如果剩余摊销年限小于两年,可将升级后的软件价值,从升级后的次月起,在不短于两年的期限内摊销;
B.如果软件已摊销完毕,将升级费用作为无形资产处理,在不短于两年的期限内摊销。
企业购置的软件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均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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