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2-4-10 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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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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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司还未成立前,A股东用自有资金和借款购入土地,土地款收据是该股东的名字,后该股东联合几位股东共同出资成立房产公司,土地也转入公司,但注册资本小于土地款,小于土地款的部分当时做在其他应付——A股东,后从公司的B股东的工厂借款来还前面购土地时的借款,公司收到款开了张本票给A股东,A股东背书后还款,这样公司账上就冲平了A股东的借款,现原来购地时借款的单位要求支付利息并开具利息发票给我公司,但我公司账上根本没体现该借款单位,该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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