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1-10-20 13:53 |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
2008年1月1日起,企业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据实扣除,福利费支出可以不超过按工资薪金支出的14%部分准予扣除。与此同时,业务招待费只能列支发生额的60%。在此规定下,许多企业都在思考,是否应该把以前记入招待费的开支,以后记入福利费。为了方便大家把握福利费的开支范围,现将有关福利费的规定列出,供大家参考:
职工福利制度是指企业职工在职期间应在卫生保健、房租价格补贴、生活困难补助、集体福利设施,以及不列入工资发放范围的各项物价补贴等方面享受的待遇和权益,这是根据国家规定,为满足企业职工的共同需要和特殊需要而建立制度。职工福利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从企业提出的职工福利费和住房补助基金。
(1)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
1,职工医药费
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
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负伤、残废需要的生活补助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
4,集体福利的补贴
包括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差额的补助,以及未设托儿所的托儿费补助和发给职工的修理费等。
5,其他福利待遇
主要是指上下班交通补贴、计划生育补助、住院伙食费等方面的福利费开支。
(2)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开支
1,退休职工的费用
2,被辞退职工的补偿金
3,职工劳动保护费
4,职工在病假、生育假、探亲假期间领取到补助
5,职工的学习费
6,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包括职工在企业的午餐补助和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
(3)住房、医疗和工伤等保险费用
目前社会保险各地规定不统一,请查询各地有关文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