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3-11-28 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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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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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经省建委、计委等有关部门批准,建造M地大桥工程概算总造价6.5亿元,包括应纳建安营业税金额l 853.54万元和由建设单位自购进口材料的价款。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X公司,是M地大桥工程的建设单位;香港Y公司获得该大桥正桥部分工程的施工,在某地设立“承包工程作业和劳务”建桥项目机构(简称Q建桥项目部),是该大桥正桥部分工程的施工单位。
1998年7月,X公司与Y公司签订大桥正桥部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金额4.12亿元,其中包括由x公司自购进口材料价款计算应纳的营业税额444万元。2000年6月,双方签订补充合同,对原合同进行修改,其中:合同总金额修改为4.01亿元,并明确不包括由x公司自购所有进口材料价款及其相关的关税、增值税、营业税和进口材料的国内加工费。随后,x公司实际自购进口材料全部价款共计15869.23万元,其中包括进口材料价款、进口环节缴纳的关税、增值税以及进口材料的国内加工费。
双方签署施工合同后,Q建桥项目部于1998年底进驻M地,开始施工作业。2002年12月,大桥的工程竣工待验收和决算。
2003年2月,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在对Y公司Q建桥项目部进行日常税收检查中发现:Y公司Q建桥项目部承建的M地大桥正桥部分工程中,由建设单位x公司自购进口材料价款计算的应纳营业税未申报纳税。
应由谁申报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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