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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2次契税,合理吗?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5-18 22:28
  • 签到天数: 13 天

    [LV.3]偶尔看看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8-12 09:06:1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SOS:各位老师,有业务咨询,同一块地,因股东变更,单位名称主体不便,在缴纳了土地款后,财政局要求交2次契税,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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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5-18 22:28
  • 签到天数: 13 天

    [LV.3]偶尔看看II

    2#
    发表于 2010-8-12 09:09:07 |只看该作者

    一块土地要求交两次契税

    SOS:各位老师,有业务咨询,同一块地,因股东变更,单位名称主体未变,在缴纳了土地款后,财政局要求交2次契税,合理吗?

    该用户从未签到

    3#
    发表于 2010-8-12 09:10:50 |只看该作者

    参考

    房产公司股东变更,名下房产要交契税,是否合理?
    地址:http://www.fdckj.com/thread-32782-1-1.html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28 10:15
  • 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4#
    发表于 2010-8-12 09:14:03 |只看该作者
    (国税函[2002]771号)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因此,企业股权无论是部分转让还是全部转让,其引起的企业投资主体及名称发生变化,并因此进行土地、房屋权属人名称变更登记的,均不征收契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3-21 14:26
  • 签到天数: 14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5#
    发表于 2010-8-12 09:57:54 |只看该作者
    肯定不对,原因楼上的已经给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10-21 18:31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6#
    发表于 2010-8-12 10:30:43 |只看该作者
    国税函[2002]771号文是国家税务总局对宁波市财政局《 关于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股权结构变动变更名称应否缴纳契税问题的请示》进行的批复,该批复仅是对宁波市财政局作出并且没有抄送其他单位,因此该批复仅对其主送单位和批复中提及的个别问题具有约束力。因此,虽然您的问题与国税函[2002]771号批复完全相同但不能直接适用该批复,当地税务机关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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