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查看: 6084|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求助] 在什么条件下,土地增值税加计20%扣除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1-11-1 19:35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8-5 15:26:3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土地使用者通过出让方式,向政府缴纳了土地出让金,然后仅对土地进行通水、通电、通路和平整地面等土地开发,不进行房产开发,即所谓“将生地变熟地”,然后直接将空地出售出去,这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但是否属于加计20%的扣除范围?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转发到微博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3-21 14:26
  • 签到天数: 14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2#
    发表于 2010-8-5 16:03:52 |只看该作者
    肯定属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7-4 17:27
  • 签到天数: 144 天

    [LV.7]常住居民III

    3#
    发表于 2010-8-10 12:02:34 |只看该作者
    当然属于啊,三通一平后就可以加计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3-16 14:52
  • 签到天数: 69 天

    [LV.6]常住居民II

    4#
    发表于 2010-8-13 11:13:35 |只看该作者
    赞成3楼的说法。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1-11-1 19:35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5#
    发表于 2010-8-13 17:12:31 |只看该作者
    谢谢你们了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