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查看: 3447|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筹划] 土地增值税:环节越多税负越小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2-5-16 16:05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6-21 16:58:4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转自:财考网

     一般情况下,纳税环节越多,产生的总税负将越大。因此,减少纳税环节是常见的税收筹划思路。但土地增值税正好相反,其纳税环节越多,总税负可能越小。

      土地增值税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特点是增值率越高的部分适用税率就越高。纳税人在销售不动产或转让土地使用权时,若增加一个(或多个)中间环节,则可将一次高增值分解为两次(或多次)相对较低的增值,从而降低增值率和适用高税率的金额。

      增加中间环节的筹划方法适用于两种情形:一是增值率超过50%,增加中间环节后,可减少增值部分适用高税率的金额;另一种是开发销售普通住宅,增加中间环节后,有可能将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给中间商(如自设销售公司)的增值率控制在20%以下,从而享受免征土地增值税的优惠。

        案例

        2002年3月,A公司以80万元从某企业购进一块土地。随着城市发展,土地逐渐升值。2007年5月,A公司将土地以300万元出售给B公司,其应缴各项税费如下(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当地规定契税适用税率为4%,假设不考虑其他费用):1、应缴纳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为:(3000000-800000)×5%=110000(元)2、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110000×(7%+3%)=11000(元)3、应缴纳土地增值税:①扣除项目金额:800000+110000+11000=921000(元)②增值率:(3000000-921000)÷921000×100%=226%,适用税率为60%,速算扣除系数为35%。③土地增值税:(3000000-921000)×60%-921000×35%=925050(元)

        筹划

        A公司可先将土地以200万元销售给具有关联关系的C公司,再由后者以300万元销售给B公司,A公司和C公司应缴各项税费如下:1、A公司应缴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2000000-800000)×5%=60000(元)2、A公司应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60000×(7%+3%)=6000(元)3、A公司应缴土地增值税:①扣除项目金额:800000+60000+6000=866000(元)②增值率:(2000000-866000)÷866000×100%=131%,适用税率为50%,速算扣除系数为15%。③土地增值税:(2000000-866000)×50%-866000×15%=437100(元)4、C公司应缴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3000000-2000000)×5%=50000(元)5、C公司应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50000×(7%+3%)=5000(元)6、C公司应缴纳契税:2000000×4%=80000(元)7、C公司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①扣除项目金额:2000000+80000+50000+5000=2135000(元)。

      ②增值率:(3000000-2135000)÷2135000×100%=41%,适用税率为30%。

        ③土地增值税:(3000000-2135000)×30%=259500(元)从上述结果可见,增加纳税环节一般不会增加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负担(低于买价出售除外),如在本例中,筹划前后营业税负担同为11万元(11=5+6)。虽然筹划后C公司增加契税负担8万元,但筹划后分段计算的土地增值税增值率和适用税率明显降低,其税负比筹划前下降228450元[925050-437100-259500=228450(元)],从而使总税负下降148450元(228450-80000)。

        需提醒的是,上述案例只提供土地增值税的一种筹划思路,纳税人在实施上述方案时,还需注意三点:

      1、关联企业间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时,不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关联交易的限制性规定。因此,纳税人须事前策划,在土地或不动产市场价格持续上涨过程中,先以适当价格在关联企业间进行销售,再销售给其他购买人。笔者认为,由于土地和不动产的价格变化因素较多,可比性不强,即使纳税人不能十分准确地进行事前预测,只要关联交易保持合理的利润率,仍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2、在一个纳税环节分解为两个纳税环节的情况下,上述筹划方案的计算结果不是土地增值税的最低税负。只有在两个纳税环节计算的适用最高税率相等时,土地增值税税负才会最小化。

      3、产权多次转移可能会增加一定的税费负担,纳税人应综合测算,充分论证筹划方案的可行性。纳税人也可考虑将上述筹划方案与其他筹划方案结合使用,从而取得更大的筹划效果。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转发到微博
    九鼎财税

    该用户从未签到

    2#
    发表于 2010-10-3 17:09:05 |只看该作者
    只有在两个纳税环节计算的适用最高税率相等时,土地增值税税负才会最小化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2-2 13:27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3#
    发表于 2010-10-5 15:38:01 |只看该作者
    看一下,拿分走人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