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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勇者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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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统一考试各地报名信息汇总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7-9-30 09:09
  • 签到天数: 14 天

    [LV.3]偶尔看看II

    21#
    发表于 2008-4-30 13:30:46 |只看该作者
    关于做好我市2008年度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0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注册资产评估师和价格鉴证师考试现已开始网上报名,请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及时组织本单位应考人员进行报名,以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全科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
      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8]9号)精神,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资产评估师考试,须符合报名条件及相关学历要求,还应提交国务院教育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应专业机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以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明。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08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5日至7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日 期考 试 时 间考 试 科 目
    9月5日下午14:00—17:00资产评估
    9月6日上午9:00—11:30经济法
    下午14:00—16:30财务会计
    9月7日上午9:00—11:30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下午14:00—16:30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三、网上报名
      (一)广西区内报考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方式。
      (二)全区统一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4月8日至4月29日(全天24小时),报考人员可在上述时间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gx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
      四、现场资格审核、缴费
      2008年5月4日至5月6日(09:00——16:30,工作日内办理),首次报考人员或不能实现网上缴费的非首次报考人员请携带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到柳州人事考试中心大厅(广雅路23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缴费。
      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组织应考人员报名,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〇八年四月八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7-9-30 09:09
  • 签到天数: 14 天

    [LV.3]偶尔看看II

    22#
    发表于 2008-4-30 13:32:29 |只看该作者
    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台人专[2008]70号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浙注协〔2008〕24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组织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9月5日至7日。考试科目共五科,分别为:《资产评估》、《财务会计》,《经济法》、《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日 期 考 试 时 间 考 试 科 目
    9月5日 下午 14:00—17:00 资产评估
    9月6日 上午 9:00—11:30 经济法
    下午 14:00—16:30 财务会计
    9月7日 上午 9:00—11:3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下午 14:00—16: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二、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三)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五) 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的人员) 职务,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

      四、获得执业资格证书条件:

      本考试成绩实行滚动办法管理,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5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符合免试1个科目条件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五、考试题型和答题要求:

      各科试卷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纸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试部门向考生提供,考后收回。

      六、网络报名、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及要求:

      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4月15日至24日,届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照片的要求为2007年以后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文件大小为10-20k之间,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电子照片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的“办事指南”栏目)。

      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9、88396652(传真)。

      今年首次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并确认无误后,需打印《报名表》(打印的《报名表》上的信息必须与报名系统填写的信息一致)和“网上交费通知单”(附件1)。《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证件照1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各县、市、区财政局规定的时间内(务必在4月25日之前结束),到各县、市、区财政局指定审查点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在境外取得的学历证书,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各地在报考条件审查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及本人签字后的《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没有盖章的无效)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请各地在报考条件审查结束后,于4月25日前将已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的《报名表》等报考材料寄送市注协。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于5月6日至1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首次报考未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时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9月2日至4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七、考试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

      八、考试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3]32号文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需要缴款票据的,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

      九、教材征订:

      所需教材在各县、市、区报考条件审查点征订,各县、市、区汇总后于4月25日前报市注协。

      十、成绩公布:

      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在国家确认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和下载考试成绩。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要求严、标准高,备受社会关注,各地要高度重视,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职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人事部第3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台州市人事局
    台州市财政局
    二00八年四月十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7-9-30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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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23#
    发表于 2008-4-30 13:33:14 |只看该作者
    关于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粤人考中心函[2008]3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财政局,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9号),有关我省的报名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4月14日9:00-5月16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经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小于4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全省“报名确认”的截止时间:2008年5月16日
      1、省直报名点定于2008年5月12日至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或考生持附件1要求的“报考材料”到省直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地点: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广东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电话:020—37605711、37605712
      2、各市受理“报名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市决定后公布,但必须于5月16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3、数据库、汇总表于5月26日前报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报考材料于5月30日前报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
      (三)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 期

    考 试 时 间

    考 试 科 目

    9月5日

    下午
    14:00—17:00资产评估

    9月6日

    上午
    9:00—11:30经济法

    下午
    14:00—16:30财务会计

    9月7日

    上午
    9:00—11:30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下午
    14:00—16:30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各科试卷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配有答题卡和答题纸。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各科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发放、回收。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5个科目考试人员成绩的有效期限为3年,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5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的有效期限为2年,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考场设置
      主考场设在广州,深圳设分考场。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
      (一)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 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收费
      按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报名结束后10天内,各市按规定比例将考务费上交省国库(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的财政专户名称:广东财政代收费专户,帐号:20880001,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环市东支行,切记:在汇款单上“用途”栏填上执收代码000010003)。
      (三)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负责考试用书征订,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协助。省直及广州市报名点考生可在“报名确认”同时现场购买考试用书;各市的考试用书征订由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报名结束后,统一到省评协领取书和收据。取书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6号雅兰酒店1205房,联系电话:020-83379595-1205。书款以市为单位汇入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账号:3602000909004973364,开户行:工商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广东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
    二00八年四月一日  附件1

    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5科)考试(报考级别为“考5科”):
      (1) 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 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 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 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 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 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2、 免试部分科目(报考级别为“考4科”)的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评聘为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9月4日。
      二、报名者必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1、《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2张大一寸近期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除提供上述材料外,符合报名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条件第6款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免试部份科目(报考级别为“考4科”)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及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上两个年度内参加考试且有合格科目的考生,须正确填写“上一年档案号”,否则成绩无法滚动计算;
      6、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无论何时,经查属实的,将按人事部令第3号予以处理。
      附件2、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略)
      附件3、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类别  级别  专 业  科 目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25.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4、考四科  01  免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1  资产评估  
    2  经济法  
    3  财务会计  
    4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02  免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1  资产评估  
    2  经济法  
    3  财务会计  
    5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03  免财务会计  1  资产评估  
    2  经济法  
    4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5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04  免经济学  1  资产评估  
    3  财务会计  
    4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5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5、考五科  01  资产评估师  1  资产评估  
    2  经济法  
    3  财务会计  
    4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5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说明:
      1、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对应上表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填表”。
      2、 上表内容与现用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对应一致。
      附件4、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08年4月14日上午9:00至5月16日下午17:00  全省网上报名系统开通,受理考生网上报名 
    2008年5月12日至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省直报名点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各市的具体时间由各市确定后公布 
    2008年5月26日 各市报送报名数据库和汇总表 
    2008年5月30日 各市报送报考材料 
    2008年7月25日前 安排考场、上报试卷订单、制作准考证 
    2008年8月18日 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 
    2008年9月 5﹑6﹑7日 考试 
    2008年 10月17日前 完成阅卷工作并报人事部考试中心 
    2008年 11月7日 公布考试成绩 

      附件5、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人数和科目汇总表
    科 目  报 考 人 数  
    1 资产评估   
    2 经济法   
    3 财务会计   
    4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5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合计报考人数   合计报考科数   

      注:此表在2008年5月26日前传真至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考务部,传真电话:(020)37605716。
      统计填表人: 复核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附件6、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征订单(略)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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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9-30 09:09
  • 签到天数: 14 天

    [LV.3]偶尔看看II

    24#
    发表于 2008-4-30 13:37:35 |只看该作者
    关于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财政局,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9号),有关我省的报名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4月14日9:00-5月16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经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小于4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全省“报名确认”的截止时间:2008年5月16日。
        1、省直报名点定于2008年5月12日至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或考生持附件1要求的“报考材料”到省直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地点: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广东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电话:020—37605711、37605712。
        2、各市受理“报名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市决定后公布,但必须于5月16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3、数据库、汇总表于5月26日前报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报考材料于5月30日前报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
       (三)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  期
    考 试 时 间
    考 试 科 目

    9月5日
    下午
    2:00—5:00
    资产评估

    9月6日
    上午
    9:00—11:30
    经济法

    下午
    2:00—4:30
    财务会计

    9月7日
    上午
    9:00—11:3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下午
    2:00—4: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各科试卷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配有答题卡和答题纸。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各科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发放、回收。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5个科目考试人员成绩的有效期限为3年,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5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的有效期限为2年,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考场设置
        主考场设在广州,深圳设分考场。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
       (一)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 (网址:http://www.gdkszx.com.cn)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收费
        按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报名结束后10天内,各市按规定比例将考务费上交省国库(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的财政专户名称:广东财政代收费专户,帐号:20880001,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环市东支行,切记:在汇款单上“用途”栏填上执收代码000010003)。
       (三)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负责考试用书征订,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协助。省直及广州市报名点考生可在“报名确认”同时现场购买考试用书;各市的考试用书征订由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报名结束后,统一到省评协领取书和收据。取书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6号雅兰酒店1205房,联系电话:020-83379595-1205。书款以市为单位汇入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账号:3602000909004973364,开户行:工商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考前辅导采用远程网络辅导,如需购买辅导卡可与省评协联系。


        附件:1、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
              2、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3、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4、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5、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人数和科目汇总表
              6、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征订单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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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25#
    发表于 2008-4-30 13:38:12 |只看该作者
    关于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关于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粤人考中心函[2008]32号)要求,为做好 我市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4月14日9:00-5月16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区间内登陆“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
      (网址:http://www.gdkszx.com.cn/newbm/newlogin.aspx)进入我省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经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大小小于4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规定动作“网上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全市“报名确认”截止时间:2008年5月16日
      2008年5月12日至5月16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为受理考生“报名确认”时间。逾期后果自负。地点:惠州市江北行政中心四号楼-1楼,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752—2814139
      (三)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 期考 试 时 间考 试 科 目
    9月5日下午14:00—17:00资产评估
    9月6日上午9:00—11:30经济法
    下午14:00—16:30财务会计
    9月7日上午9:00—11:30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下午14:00—16:30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各科试卷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配有答题卡和答题纸。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各科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发放、回收。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5个科目考试人员成绩的有效期限为3年,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5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的有效期限为2年,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考场设置
      主考场设在广州,深圳设分考场。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
      (一)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收费
      按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
      (三)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负责考试用书征订,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协助。省直及广州市报名点考生可在“报名确认”同时现场购买考试用书;各市的考试用书征订由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报名结束后,统一到省评协领取书和收据。取书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6号雅兰酒店1205房,联系电话:020-83379595-1205。书款以市为单位汇入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账号:3602000909004973364,开户行:工商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附件1
    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5科)考试(报考级别为“考5科”):
      (1) 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 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 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 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 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 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2、 免试部分科目(报考级别为“考4科”)的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评聘为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9月4日。
      二、报名者必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1、《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2张大一寸近期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除提供上述材料外,符合报名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条件第6款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免试部份科目(报考级别为“考4科”)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及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上两个年度内参加考试且有合格科目的考生,须正确填写“上一年档案号”,否则成绩无法滚动计算;
      6、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无论何时,经查属实的,将按人事部令第3号予以处理。
      附件2、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略)
      附件3、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类别  级别  专 业  科 目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25.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4、考四科  01  免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1  资产评估  
    2  经济法  
    3  财务会计  
    4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02  免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1  资产评估  
    2  经济法  
    3  财务会计  
    5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03  免财务会计  1  资产评估  
    2  经济法  
    4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5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04  免经济学  1  资产评估  
    3  财务会计  
    4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5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5、考五科  01  资产评估师  1  资产评估  
    2  经济法  
    3  财务会计  
    4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5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说明:
      1、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对应上表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填表”。
      2、 上表内容与现用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对应一致。
      附件4、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08年4月14日上午9:00至5月16日下午17:00  全省网上报名系统开通,受理考生网上报名 
    2008年5月12日至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省直报名点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各市的具体时间由各市确定后公布 
    2008年5月26日 各市报送报名数据库和汇总表 
    2008年5月30日 各市报送报考材料 
    2008年7月25日前 安排考场、上报试卷订单、制作准考证 
    2008年8月18日 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 
    2008年9月 5﹑6﹑7日 考试 
    2008年 10月17日前 完成阅卷工作并报人事部考试中心 
    2008年 11月7日 公布考试成绩 

      附件5、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人数和科目汇总表
    科 目  报 考 人 数  
    1 资产评估   
    2 经济法   
    3 财务会计   
    4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5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合计报考人数   合计报考科数   

      注:此表在2008年5月26日前传真至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考务部,传真电话:(020)37605716。
      统计填表人: 复核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附件6、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征订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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