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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提取的2.5%的教育经费未使用部分做纳税调整吗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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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8-4-28 09:49:3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提取的2.5%的教育经费未使用部分做纳税调整吗

提取的2.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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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1-28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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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2#
    发表于 2008-4-28 10:31:27 |只看该作者
    如果是2007年度事项,那2007年度汇算清缴不强调实际使用了多少,而是按计税工资的1.5%做税前扣除的,高出计税工资的1.5%的部分须做纳税调增;如果是2008年度发生的计提事项,那就是“实际发生”部分不超过工资总额的2.5%的部分可以税前扣除,工资总额的2.5%的未使用部分需要做税前调增处理。

    好像有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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