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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项目,反映保险公司本期收取的原保险合同保费。 (2)“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项目,反映保险公司本期从事再保险业务实际收到的款项。 (3)“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项目,反映保险公司本期实际支付的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项目,反映保险公司本期发放保户质押贷款的净额。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项目,反映保险公司本期实际向投保人收取的储金以及投资型保险业务投资款的净增加额。 (四)证券公司现金流量表格式及列示说明 除下列项目以外,其他项目比照一般企业现金流量表列示说明处理: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项目,反映证券公司本期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所取得的现金,减去相关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2)“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增加额”项目,反映证券公司本期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所取得的现金,减去相关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3)“拆入资金净增加额”项目,反映证券公司本期从境内外金融机构拆入款项所取得的现金,减去拆借给境内外金融机构款项所支付现金后的净额。 (4)“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项目,反映证券公司本期按回购协议卖出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入的现金,减去按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给卖出方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现金后的净额。 三、现金流量表附注 现金流量表附注适用于一般企业、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各类企业。 (一)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披露格式及披露说明 企业应当采用间接法在现金流量表附注中披露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项目 (1)“资产减值准备”项目,反映企业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油气资产减值准备等资产减值准备。 (2)“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项目,分别反映企业本期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3)“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项目,分别反映企业本期计提的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发生的损失。 (5)“固定资产报废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本期固定资产盘亏发生的损失。 (6)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等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7)“财务费用”项目,反映企业本期发生的应属于投资活动或筹资活动的财务费用。 (8) “投资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本期投资所发生的损失减去收益后的净损失。 (9)“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项目,反映企业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的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的差额。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项目,反映企业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的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的差额。 “存货的减少”项目,反映企业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的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的差额。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项目,反映企业本期经营性应收项目(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中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部分及应收的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的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的差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