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4-1-6 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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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9 天 [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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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位于市区的某房地产公司宣布将商品房一套(正常售价20万元,成本12万元)无偿捐赠给某全国优秀教师,则该房地产公司对此无偿捐赠的房子应当首先视同销售缴纳营业税:20×5%=1(万元),城建税:1×7%=0.07(万元),教育费附加:1×3%=0.03(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万元(20—12)。相关会计处理为: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131000
贷:库存商品 120000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10000
——应交城建税 700
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300
我们也发生了这样二笔,是老总送人了,一分钱没要、
我们现在发票开回来了,是20万,税也交完了,
交税的分录:计提时:借:递延税款
贷:应交税金
交时:借:应产税金
贷:银行存款
我现在的分录应该如何做???
请各位老师指教。
像上述分录,她拿什么做原始凭证,是自制的吗?
我现在手里有20万的发票。是不是不能拿发票做帐,而且 我们还没有转开发产品。开发产品余额为零。
企业自制的可以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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