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查看: 5013|回复: 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转贴] 问:我公司支付村民的青苗补偿款,未取得发票,能否税前扣除?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2014-8-18 10:47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4-16 13:26:2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问:我公司支付村民的青苗补偿款,未取得发票,能否税前扣除?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084号)规定,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收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

      青苗补偿费的税前扣除目前没有相应文件明确,各地执行情况不一。有的地区只要取得该村村委会出具的印有财政监制章的合法收据即能入帐,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有的地区要取得该村村委会出具的印有财政监制章的合法收据及双方补偿协议即能入帐,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有的地区需要取得发票才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对适用于贵公司的做法,建议您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联系确定。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转发到微博
    九鼎财税

    该用户从未签到

    2#
    发表于 2008-4-16 14:21:24 |只看该作者
    要看当地税务局的要求咯,有合同,有村民签字,没问题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3#
    发表于 2008-4-16 16:09:41 |只看该作者
    我的看法,按照国税发〔2000〕084号的规定,税前扣除应提供的适当凭据应为:项目的开发规划及相关的手续,补偿协议,村民的身份证复印件,领款手续等等。

    该用户从未签到

    4#
    发表于 2008-7-18 23:58:24 |只看该作者
    又学到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08-7-21 12:44:30 |只看该作者
    我第一次才知道,谢谢!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08-7-22 11:28:21 |只看该作者
    这个问题看到一税收筹划案例,说是让村民去告你,然后拿着法院的判决,又能取得相关合法凭证,税前扣除是没有一点悬念了,呵呵,不知道对你适用不适用.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1-11-18 12:55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7#
    发表于 2008-7-22 16:50:27 |只看该作者
    当然是可以扣除的了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