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擦汗 2017-9-12 1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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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合肥市国税局表示,从今年起,我市企业所得税预缴将有新方法,怎么交、交多少将有明明白白一笔账,漏网之鱼也将被“一网打尽”。
新出台的合国税发〔2010〕17号《企业所得税分类预缴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亮点颇多,据了解,这是我市国税、地税系统第一次联合发文规范企业所得税预缴,比起去年的政策,今年的新政有较大变化,主要体现在预缴范围方面。
据悉,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将分为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两种方式,前者主要针对规模较小、财务会计核算不健全的企业,后者则针对规模较大、核算更为规范的企业。
市国税局所得税管理处的负责人程尧告诉记者,与去年政策不同的是,此次出台的《办法》主要针对查账征收的预缴方式。根据市国税局的统计,属于其征管范围的企业中有2万多户属于查账征收,占所有企业的2/3。对于查账征收的纳税人,今年将按照两种方式预缴企业所得税,实际利润额预缴(按实预缴)和按最低预缴所得率预缴(按率预缴)。“那些谎报亏损的企业不能再以亏损为借口逃避预缴企业所得税。”程尧说。
据了解,除重点税源企业和核定征收企业外,余下查账征收的企业将划分为交通运输、建筑业、商业、加工修理修配、中介(含咨询)机构五类,对应不同的最低预缴所得率,实行分月(季)按率预缴,年终汇算清缴。
政策变化了,企业的负担会不会加重?对此,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给予了否定的答案,“只是为了使全年税收的分布更均匀,因为是查账征收,年终还是要按照纳税人提供的实际报表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此外,对于一部分确实存在预缴难度的企业,《办法》还规定,如果是按实预缴的企业,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预缴有困难的,可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对于有特殊情况的纳税人,可以由纳税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可按实际利润额预缴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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