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查看: 7173|回复: 2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会计] 甲方供材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5-9-15 11:01
  • 签到天数: 16 天

    [LV.4]偶尔看看I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4-9 22:49:2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房开企业,甲方提供主材,但材料发票由供应商直接开给乙方,由乙方入成本。材料款仍由甲方支付给供应商。乙方再开出含材料款的建安发票给甲方。这种情况下,甲乙双方如何进行帐务处理?上述三方是否签署有关协议?如何签订?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转发到微博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3 09:37
  • 签到天数: 101 天

    [LV.6]常住居民II

    2#
    发表于 2008-4-10 08:37:27 |只看该作者
    甲方    借预付账款---**工程公司
             贷  银行存款---
                      借 开发成本--建安
               贷  预付账款  --**工程公司
    乙方的不会,没在施工企业做过

    该用户从未签到

    3#
    发表于 2008-4-10 08:42:04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你所说的这种方式不是甲供,而是甲方为乙方垫付材料款。我所采用的甲供是这样操作的:供应商将材料发票直接开给甲方,甲方做入库、出库的手续,乙方凭借甲方开具的出库单,开具相同金额的建安发票给甲方。至此完成甲供的过程。各位对我的这种做法如有异议,请指教。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6-15 16:45
  • 签到天数: 2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4#
    发表于 2008-4-10 11:13:40 |只看该作者

    楼上的,你好

    请问你这样做的分录是什么样的?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9 09:37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5#
    发表于 2008-4-10 12:13:42 |只看该作者

    甲乙,都是房产公司??

    甲乙,都是房产公司??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08-4-10 13:22:07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小可做的是对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发表于 2008-4-10 13:51:20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小可 于 2008-4-10 08:42 发表
    我认为你所说的这种方式不是甲供,而是甲方为乙方垫付材料款。我所采用的甲供是这样操作的:供应商将材料发票直接开给甲方,甲方做入库、出库的手续,乙方凭借甲方开具的出库单,开具相同金额的建安发票给甲方。至此 ...



    甲方不是重复收了两次发票了?施工方愿意?表示疑问?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9 09:37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8#
    发表于 2008-4-10 14:10:14 |只看该作者

    。。。。。。。。。。。。。。

    个人感觉应该是这样:
    甲方: ① DR:其他应收款-乙
                         CR:BANK--供货商(付材料款时)
          
           ② DR:成本来科目(企业性质)(附乙企业所开发票)
                   CR:其他应收款-乙
    乙方: ① DR:原材料(收到材料时,并附供货商提供的发票)
                        CR:其他应付款(甲)
           ② DR:其他应付款(甲)(当开发票给甲企业时)
                  CR:其他业务收入(根据情况,做收入类科目)
    不知可否,仅供参考!

    [ 本帖最后由 追求 于 2008-4-10 14:11 编辑 ]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3-18 10:13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9#
    发表于 2008-4-10 18:08:50 |只看该作者
    3楼的观点个人认为实际不可操作,材料发票只能是乙方,乙方才能进入施工成本。乙方如果是查帐征收的企业,由于发票不符是不可能进入开发成本的。
    分录2楼甲方分录比较恰当,如果相对应施工方为:借:材料 贷:预收帐款
    确认收入:借:预收帐款 贷:施工收入
    甲供料实际就是要做到,不是甲供料。即使按上述做法,施工企业还要增加企业所得税。如果按甲供处理,现在税法实践,甲方还要就此缴纳营业税,但是此道税金,国税税前可能不认可。总的来说,将甲供料按上述方式处理,对甲方及施工方来说总税金量会增加。施工企业最终还要在结算造价进行找平。上述仅是个人意见。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5-9-15 11:01
  • 签到天数: 16 天

    [LV.4]偶尔看看III

    10#
    发表于 2008-4-10 22:32:46 |只看该作者
    再解释一下为何这样处理。首先,建安企业无论如何核算都要按(材料+劳务)款交营业税。所以开票就按(材料+劳务)金额开,哪么,材料发票只能让它入成本,这样才能所得税前扣除。而房开企业如果有大量的材料发票入成本又不允许。这种情况下,如果不签三方协议,甲方的材料款如何直接付给供应商,难道每次都要先付给乙方,再由乙方付给供应商吗?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