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查看: 8987|回复: 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出纳入门] 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及填制要求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9-21 11:07
  • 签到天数: 94 天

    [LV.6]常住居民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3-5 22:29:4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
      由于各种经济业务的内容和经营管理的要求不同,原始凭证的名称、格式和内容是多种多样的。原始凭证填制的依据和填制的人员有三种:以实际发生或完成的经济业务为依据,由经办业务人员直接填制,如“入库单”、“出库单”等;以账簿记录为依据、由会计人员加工整理计算填制,如各种记账编制凭证;以若干张反映同类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为依据,定期汇总填制汇总原始凭证,填制人员可能是业务经办人也可能是会计人员。但无论哪种原始凭证,作为记录和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明确经办单位和人员的经济责任的原始证据,必须具备以下基本内容:
      1.原始凭证名称;
      2.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
      3.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
      4.经济业务内容(含数量、单价j金额等);
      5.填制单位签章;
      6.有关人员签章;
      7.凭证附件。
      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
      1.记录要真实。原始凭证所填列的经济业务内容和数字,必须真实可靠,符合实际情况。
      2.内容要完整。原始凭证所要求填列的项目必须逐项填列齐全,不得遗漏和省略。
      3.手续要完备。单位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他指定的人员签名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从外部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盖章。
      4.书写要清楚、规范。原始凭证要按规定填写,文字要简要,字迹要清楚,易于辨认,不得使用未经国务院公布的简化汉字。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且填写规范,小写金额用阿拉伯数字逐个书写,不得写连笔字。在金额前要填写人民币符号“¥”。人民币符号“¥”与阿拉伯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金额数字一律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写“00”或符号“一”;有角无分的,分位写“0”,不得用符号“一”。大写金额用汉字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等,一律用正楷或行书字书写。大写金额前未印有“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写“人民币”三个字,“人民币”字样和大写金额之间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到元或角为止的,后面要写“整”或“正”字;有分的,不写“整”或“正”字。如小写金额为¥1008.00,大写金额应写成“壹仟零捌元整”。
      5.编号要连续。如果凉始凭证已预先印定编号,在写坏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管,不得撕毁。
      6.不得涂改、刮擦、挖补。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7.填制要及时。
    游客,如果您要查看本帖隐藏内容请回复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转发到微博
    九鼎财税

    该用户从未签到

    2#
    发表于 2010-3-6 19:58:36 |只看该作者
    看一下,感谢楼主分享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12-20 15:2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3#
    发表于 2010-4-9 15:07:00 |只看该作者
    是基础,必须谨慎操作。

    该用户从未签到

    4#
    发表于 2010-4-12 13:28:43 |只看该作者

    11

    谢谢,我是新手,想了解一下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10-4-13 17:01:57 |只看该作者
    值得学习,非常管用,谢谢!

  • TA的每日心情

    2015-12-16 09:56
  • 签到天数: 36 天

    [LV.5]常住居民I

    6#
    发表于 2010-4-22 19:43:54 |只看该作者
    好想学习一下,谢谢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发表于 2011-6-22 09:34:06 |只看该作者
    看一下,感谢楼主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11-6-25 13:19:00 |只看该作者
    想学习一下,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发表于 2011-8-10 09:44:28 |只看该作者
    谢谢.我是老手.但还在学习/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4-12 11:31
  • 签到天数: 152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10#
    发表于 2012-12-29 20:01:56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中。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