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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银河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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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划] 开发的地下车库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1#
发表于 2009-1-2 20:59:02 |只看该作者
不错,挺好的,好好学习下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2#
发表于 2009-1-3 12:40:09 |只看该作者
好东西,值得认真学习一下.
来自房地产会计网www.fdckj.com,地址:http://www.fdckj.com/viewthread.php?tid=346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2-6 08:17
  • 签到天数: 11 天

    [LV.3]偶尔看看II

    123#
    发表于 2009-1-4 15:29:17 |只看该作者

    支持一下

    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对2009年以后新增企业的所得税征管范围进行调整。从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税局管理。通知明确,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之前国税局、地税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
      通知规定,从2009年起,下列新增企业的所得税征管范围实行以下规定:企业所得税全额为中央收入的企业和在国税局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管理。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管理,除上述规定外的其他各类金融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地税局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企业所得税仍由国税局管理。
      通知还对若干具体问题作出了规定,如2008年底之前已成立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从2009年起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企业所得税的征管部门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征管部门相一致;从2009年起新增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按基本规定确定的原则划分征管归属,其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的管理部门也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管理部门相一致。按税法规定免缴流转税的企业,按其免缴的流转税税种确定企业所得税征管归属;既不缴纳增值税,也不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暂由地税局管理。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其税务登记时自行申报的主营业务应缴纳的流转税税种确定征管归属;企业税务登记时无法确定主营业务的,一般以工商登记注明的第一项业务为准;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
    搜索更多相关主题的帖子: 企业所得税 范围 征管 调整
    来自房地产会计网www.fdckj.com,地址:http://www.fdckj.com/viewthread.php?tid=9767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4#
    发表于 2009-1-5 14:57:36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一下咯。。。。。。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5#
    发表于 2009-2-3 18:40:46 |只看该作者
    googoooddddde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6-18 21:40
  • 签到天数: 134 天

    [LV.7]常住居民III

    126#
    发表于 2009-2-6 00:33:58 |只看该作者

    老大办的网站太好了

    我要继续推广你的网站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7#
    发表于 2009-2-7 10:38:44 |只看该作者
    学习学习,再学习!!!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8#
    发表于 2009-2-11 15:30:40 |只看该作者
    谢谢!值得学习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9#
    发表于 2009-2-18 11:55:02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一下~。。。

    该用户从未签到

    130#
    发表于 2009-2-19 23:26:19 |只看该作者
    学一学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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